[发明专利]水质酶底物鉴定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135615.5 | 申请日: | 2021-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1648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8 |
发明(设计)人: | 马浩;江涛;肖孟一;叶峰;欧庆平;唐翠平;张冉冉;徐梦吟 | 申请(专利权)人: | 奎泰斯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84 | 分类号: | G01N21/84;G01N21/2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中外企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1387 | 代理人: | 孙益青 |
地址: | 201900 上海市宝山***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质 酶底物 鉴定 方法 | ||
1.一种水质酶底物鉴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1:将水样投入水样识别器上至少两种不同体积的孔格中;
S2:对水样识别器进行拍照,取得图像文件;
S3:将步骤S2所得图像文件输出至运算器;
S4:解析所述图像文件、获取水样色度;
S5:识别步骤S4所得水样色度、并输出检测结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水质酶底物鉴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4包括:
S41:识别和校正图像文件中各处像素的孔格位置;
S42:分别对各孔格中的图像块数据均一化处理;
S43:基于均一化处理结果,对各处孔格中的像素进行颜色识别;
S44:基于S43输出的颜色识别结果,对各孔格进行色值运算
S45:对S44所得各色值进行加权求和运算,取得运算色度平均值。
3.如权利要求2所述水质酶底物鉴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5包括:
S51:将色度平均值与预存的标准色卡进行比对,取得标准色卡上与色度平均值一致的色值;
S52:输出S51所得色值。
4.如权利要求2所述水质酶底物鉴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4还包括:
S46:对步骤S45所得色度平均值进行异常判定,若该色度平均值被判定为异常则删除当前色度平均值,否则跳转至S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奎泰斯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奎泰斯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13561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