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辆权限数据处理系统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136785.5 | 申请日: | 2021-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9158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18 |
发明(设计)人: | 杨磊;袁致强;张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G06Q3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徐焕;周达 |
地址: | 201199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辆 权限 数据处理系统 方法 | ||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车辆权限数据处理系统和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接收第一用户端的车辆发布请求,车辆发布请求中携带有:待出租车辆的车辆信息,待出租车辆为需智能锁开锁的车辆;响应于车辆发布请求,将车辆发布请求所请求发布的待出租车辆的车辆信息发布至出租信息页面;接收第二用户端的车辆租赁请求;在确定第二用户端已租赁的情况下,将车辆租赁请求推送至第一用户端,以通知第一用户端对待出租车辆进行发货操作,并通知第一用户端向第二用户端开放待出租车辆的智能锁的开锁权限。通过上述方案解决了现有的智能车辆因为智能锁的关系导致的无法有效租赁的问题,达到了简单高效安全进行智能车辆租赁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申请属于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权限数据处理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车辆也开始采用智能开关锁的模式,即,将车辆的开关与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用户通过登录用户账号可以实现对车辆锁的开关控制,这样不需要实体钥匙,通过智能控制设备(例如:智能手机等)就可以实现对车辆的开锁控制。
然而,智能锁控制的模式存在的问题,就是如果用户打算出租、出借或者是出售自己的车辆就无法通过传统的给对方实体钥匙实现对车辆的出租、出借和出售,在面对这些需求的时候,难以实现。
针对上述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申请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权限数据处理系统和方法,可以实现智能车辆的有效出租。
本申请提供一种车辆权限数据处理系统和方法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车辆权限数据处理系统,包括:
车辆管理平台;
第一用户端,与所述车辆管理平台相连,用于通过第二账户在所述车辆管理平台发布待出租车辆,其中,所述待出租车辆为需智能锁开锁的车辆;
第二用户端,与所述车辆管理平台相连,用于浏览所述车辆管理平台上所述待出租车辆的信息,并通过第二账号在所述车辆管理平台中发起对所述待出租车辆的租赁请求;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还用于在确定第二用户端已租赁所述待出租车辆的情况下,通过所述第二账户在所述车辆管理平台中向所述第二账户开放所述待出租车辆的智能锁的开锁权限。
一种基于上述系统进行车辆权限数据处理的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用户端的车辆发布请求,所述车辆发布请求中携带有:待出租车辆的车辆信息,所述待出租车辆为需智能锁开锁的车辆;
响应于所述车辆发布请求,将所述车辆发布请求所请求发布的待出租车辆的车辆信息发布至出租信息页面;
接收第二用户端的车辆租赁请求;
在确定所述第二用户端已租赁的情况下,将所述车辆租赁请求推送至所述第一用户端,以通知所述第一用户端对所述待出租车辆进行发货操作,并通知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开放所述待出租车辆的智能锁的开锁权限。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二用户端开放所述待出租车辆的智能锁的开锁权限,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端通过所述第二账户在车辆管理平台向所述第二用户端的第二账户开放所述待出租车辆的智能锁的开锁权限。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用户端通过所述第二账户在车辆管理平台向所述第二用户端的第二账户开放所述待出租车辆的智能锁的开锁权限,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端在所述车辆管理平台中,通过所述第二账户将所述待出租车辆的智能锁的开锁权限转移至所述第二用户端的第二账户;
或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13678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