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皮卡车的车身结构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2110159941.X | 申请日: | 2021-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376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2 |
发明(设计)人: | 樊君;康保山;王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15 | 分类号: | B62D21/15;B62D2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康正德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卡车 车身 结构 车辆 | ||
1.一种用于皮卡车的车身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集成一体、并依次连接的前防撞梁、机舱骨架、驾驶舱骨架以及货箱骨架,且所述前防撞梁位于所述皮卡车的头部,所述货箱骨架位于所述皮卡车的尾部,以在所述皮卡车受到正向碰撞时允许碰撞力从所述前防撞梁依次传递至所述货箱骨架;
所述驾驶舱骨架包括:
位于所述皮卡车底部的前地板骨架,
与所述前地板骨架相对的并位于所述皮卡车顶部的顶盖骨架,
相对设置的左侧围板和右侧围板,所述左侧围板和所述右侧围板均与所述前地板骨架的端部和所述顶盖骨架的端部连接;
后围板骨架,位于所述驾驶舱骨架靠近所述货箱骨架的一侧,所述后围板骨架与所述顶盖骨架、所述左侧围板、所述右侧围板、所述前地板骨架均相连;
所述货箱骨架包括:
设置在所述皮卡车底部的后地板骨架,其与所述前地板骨架、所述左侧围板、右侧围板和所述后围板骨架均相连;
设置在所述后地板骨架两侧的两个货箱侧围板,所述货箱侧围板与所述左侧围板、所述右侧围板、所述后围板骨架相连;
所述后地板骨架具有朝向所述皮卡车前方延伸且位于所述皮卡车底部的延伸部,所述延伸部的前侧与所述前地板骨架连接,所述延伸部的两侧分别与所述左侧围板和所述右侧围板连接,所述后围板骨架位于所述延伸部的上方且与所述延伸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地板骨架包括多个沿车辆横向布置的第一横梁,所述第一横梁的一端与所述左侧围板的底部连接,所述第一横梁的另一端与所述右侧围板的底部连接,以在所述皮卡车受到侧向碰撞时通过所述第一横梁将所述皮卡车碰撞侧的碰撞力传递至所述皮卡车的另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顶盖骨架包括多个沿车辆横向布置的第二横梁,所述第二横梁的一端与所述左侧围板的顶部连接,所述第二横梁的另一端与所述右侧围板的顶部连接,以在所述皮卡车受到侧向碰撞时通过所述第二横梁将所述皮卡车碰撞侧的碰撞力传递至所述皮卡车的另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地板骨架包括多个沿车辆横向布置的第三横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防撞梁、所述机舱骨架、所述驾驶舱骨架以及所述货箱骨架均为铝合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防撞梁与所述机舱骨架之间、所述机舱骨架与所述驾驶舱骨架之间、所述驾驶舱骨架与所述货箱骨架之间均采用螺栓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防撞梁、所述机舱骨架、所述驾驶舱骨架和所述货箱骨架的厚度为范围在2.5mm~3.5mm之间的任一数值。
8.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安装有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身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159941.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