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00118.9 | 申请日: | 2021-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0268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4 |
发明(设计)人: | 周旭;邢飞;李培涛;李伟;张璐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凯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D17/00 | 分类号: | F27D17/00;F22B1/1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程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542 | 代理人: | 张小容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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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温 烟气 余热 回收 系统 | ||
1.一种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余热回收锅炉,具有第一烟气进口和第一烟气出口,所述第一烟气进口通过第一烟气管路与高温窑连通;
脱硝系统,具有第二烟气进口和第二烟气出口,所述第二烟气进口朝向所述第一烟气出口,所述第一烟气出口通过第二烟气管路与所述第二烟气进口连通;
以及第二余热回收锅炉,具有第三烟气进口和第三烟气出口,所述第三烟气进口朝向所述第二烟气出口,所述第二烟气出口通过第三烟气管路与所述第三烟气进口连通,所述第三烟气出口连接有排烟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烟气管路上具有第一烟气阀门,所述第二烟气管路上具有第二烟气阀门;
所述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还包括:
第四烟气管路,其一端与所述第一烟气管路连通,且处于所述第一烟气阀门与所述高温窑之间,其另一端与所述第二烟气管路连通,且处于所述第二烟气阀门与所述脱硝系统之间,所述第四烟气管路上具有第三烟气阀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烟气管路上具有第四烟气阀门,所述第三烟气管路上具有第五烟气阀门;
所述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还包括:
第五烟气管路,其一端与所述第二烟气管路连通,且处于所述第四烟气阀门与所述第一余热回收锅炉之间,其另一端与所述第三烟气管路连通,且处于所述第五烟气阀门与所述第二余热回收锅炉之间,所述第五烟气管路上具有第六烟气阀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烟气管路上具有第七烟气阀门,所述排烟管上具有第八烟气阀门;
所述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还包括:
第六烟气管路,其一端与所述第三烟气管路连通,且处于所述第七烟气阀门与所述脱硝系统之间,其另一端与所述排烟管连通,且处于所述第八烟气阀门与所述排烟管的输出端之间,所述第六烟气管路上具有第九烟气阀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上设置有脱硫除尘系统。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脱硫除尘系统的输入端具有第十烟气阀门,输出端具有第十一烟气阀门;
所述高温烟气处理系统还包括:
第七烟气管路,其一端连通所述所述脱硫除尘系统与第二余热回收锅炉之间的所述排烟管,且处于所述第十烟气阀门与所述第二余热回收管路之间,其另一端连通所述脱硫除尘系统与所述排烟管的输出端之间的所述排烟管,且处于所述第十一烟气阀门与所述排烟管的输出端之间,所述第七烟气管路上具有第十二烟气阀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上设置有引风机,所述排烟管的输出端与烟囱连通。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窑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余热回收锅炉包括:
第一炉体,其内具有第一蒸发器组件和过热器组件,其上具有所述第一烟气进口和所述第一烟气出口;
以及第一汽包,具有第一汽水进口、第二汽水进口、第一汽水出口和第二汽水出口,所述第一汽水出口通过第一汽水管路与所述第一蒸发器组件的输入端连通,所述第二汽水出口通过第二汽水管路与所述过热器组件的输入端连通,所述第一蒸发器组件的输出端通过第三汽水管路与所述第一汽水进口连通;
所述第二余热回收锅炉包括:
第二炉体,其内具有第二蒸发器组件和省煤器组件,其上具有所述第三烟气进口和所述第三烟气出口,所述省煤器组件的输入端与供水设备连通;
以及第二汽包,具有第三汽水进口、第四汽水进口、第三汽水出口和第四汽水出口,所述第三汽水出口通过第四汽水管路与所述第二蒸发器组件的输入端连通,所述第四汽水出口通过第五汽水管路与所述过热器组件的输入端连通,所述第二蒸发器组件的输出端通过第六汽水管路与所述第三汽水进口连通,所述省煤器组件的输出端通过第七汽水管路与所述第二汽水进口和所述第四汽水进口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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