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提亮焕白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03406.X | 申请日: | 2021-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1682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30 |
发明(设计)人: | 姚哲男;舒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护家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67 | 分类号: | A61K8/67;A61K8/73;A61K8/9711;A61K8/9789;A61K8/9794;A61K8/60;A61K8/11;A61Q19/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微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33 | 代理人: | 汤俊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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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亮焕白 组合 | ||
1.一种提亮焕白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水、皮肤调理剂、保湿剂、螯合剂、收敛剂和增溶剂;其中,所述皮肤调理剂包括维生素C衍生物、植物提取物、非还原性糖,其中,所述植物提取物包括熊果苷和光果甘草根提取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C衍生物占组合物总的质量百分数为0.01~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物占组合物总的质量百分数为0.5~5%。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非还原性糖占组合物总的质量百分数为0.01~0.3%。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维生素C衍生物、植物提取物和非还原性糖的质量比为1:(2.5~5):(0.1~0.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熊果苷和光果甘草根提取物的质量比为1:(0.8~1.2)。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物还包括茵陈蒿花提取物、桑根提取物、枣果提取物、黄岑根提取物、甜橙果提取物、糖槭提取物、龙胆根提取物、柠檬果提取物、欧洲越桔果/叶提取物、甘蔗提取物中的至少一种。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湿剂包括甘油、丁二醇、1,2-己二醇中的至少一种。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计,包括0.5~10%的皮肤调理剂、15~25%的保湿剂、0.05~0.1%的螯合剂、0.1~0.5%的收敛剂、1~5%的增溶剂、余量水。
10.一种精粹水,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提亮焕白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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