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一体化的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12304.4 | 申请日: | 2021-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3340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发明(设计)人: | 金余其;戴斌;唐烽;朱中旭;李民杰;马家瑜;蔡杰;李智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5/16;F23G5/44;F23G5/46;F23J15/06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应孔月 |
地址: | 310058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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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活 垃圾 解气 燃烧 一体化 装置 | ||
1.一种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燃烧一体化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热解气化室(A)、二次燃烧室(B)和烟气冷却室(C),所述热解气化室(A)烟气出口通过烟气通道与所述二次燃烧室(B)的烟气入口相连通,所述二次燃烧室(B)烟气出口通过烟气通道与所述烟气冷却室(C)的烟气入口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解气化室(A)包括:热解气化室内腔(A-1)、燃烧室内腔(A-2)、出灰室内腔(A-3)和沉降室内腔(A-4),所述热解气化室内腔(A-1)位于所述燃烧室内腔(A-2)的上方,且两者之间隔设有一层炉排(A-5),所述燃烧室内腔(A-2)位于所述出灰室内腔(A-3)的上方,且两者之间隔设有二层炉排(A-6),所述燃烧室内腔(A-2)和所述沉降室内腔(A-4)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内腔(A-2)的一侧面开有带观察孔的人孔门(A-7)和测试孔(A-10),所述燃烧室内腔(A-2)的另一个侧面装有燃烧器的喷口(A-8)。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内腔(A-2)的顶部采用炉门结构(A-9)或采用给料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灰室内腔(A-3)的侧面开有带观察孔的人孔门(A-7),该人孔门兼具排渣的作用;所述沉降室内腔(A-4)的侧面开有带观察孔的人孔门(A-7),该人孔门兼具排渣的作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室内腔(A-4)的烟气从左上侧进入沉降室,从右下侧排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燃烧室(B)包括二次燃烧室内腔(B-1),所述二次燃烧室内腔(B-1)的一侧面开有带观察孔的人孔门(B-2)、测试孔(B-4)和测试孔(B-5),带观察孔的人孔门(B-2)兼具排渣的作用,同时在二次燃烧室内腔(B-1)的另一个侧面装有燃烧器的喷口(B-3)。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解气化室(A)的烟气从左下侧进入二次燃烧室(B),从上侧排出,进入烟气冷却室(C)。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冷却室(C)包括烟气管路(C-1)和换热水箱(C-2),所述二次燃烧室(B)与所述烟气管路(C-1)相连通,所述换热水箱(C-2)与所述烟气管路(C-1)进行热交换。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冷却室(C)后部安装有引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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