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学成像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249324.9 | 申请日: | 2021-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6520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2 |
发明(设计)人: | 李洋;贺凌波;戴付建;赵烈烽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思普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6018 | 代理人: | 刘莹;聂国斌 |
地址: | 3154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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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成像 系统 | ||
1.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
光阑;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四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五透镜;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镜;
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七透镜;
其中,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中包括一片由玻璃材料制成的非球面透镜;
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2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满足:
2.5≤(R2+R1)/(R2-R1)<3.0;
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67与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45满足:
2.5<T67/T45<3.5;以及
所述光学成像系统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数量是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最大半视场角Semi-FOV满足:Semi-FOV≥4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所述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f2以及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满足:
5.0<|f4/f2-f3/f2|<1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入瞳直径EPD满足:
f/EPD<2.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所述第六透镜的有效焦距f6以及所述第七透镜的有效焦距f7满足:
2.5<|f1/f6-f1/f7|<3.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23、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12以及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34满足:
1.0<T23/(T12+T34)<1.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总有效焦距f以及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8满足:
3.0<R7/f+R8/f<8.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3与所述第七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4满足:
-3.5<R13/R14<-2.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1、所述第六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6以及所述第七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7满足:
2.0<CT1/CT6+CT1/CT7<2.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区域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满足:
ImgH≥5.0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中任意相邻两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的总和∑AT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最大半视场角Semi-FOV满足:
1.0<∑AT/tan(Semi-FOV)<3.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TL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区域对角线长的一半TTL满足:
TTL/ImgH<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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