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刑事侦查虚拟场景的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10291697.2 | 申请日: | 2021-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570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8 |
发明(设计)人: | 王建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通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9B9/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创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383 | 代理人: | 杨燕霞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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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刑事 侦查 虚拟 场景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刑事侦查虚拟场景的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S100,构建环形墙体屏幕,所述环形墙体屏幕包围出环形立体空间,所述环形墙体屏幕背后设置对应投影仪,将屏幕内容投影至屏幕之上,用户在所述环形立体空间内能够观看到屏幕所中展示的内容;
S110,在虚拟系统中构建刑事犯罪现场环境,所述犯罪现场环境包括背景环境及互动环境,所述背景环境包括与当前犯罪案情无关的环境因素,互动环境中包含多个互动因素,所述多个互动因素中的至少一个互动因素与刑事犯罪案情相关,将构建的刑事犯罪现场环境投影至所述环形墙体屏幕;
S120,设置摄像头传感器及定位传感器,所述摄像头传感器用于获取所述环形立体空间中物体或人物的影像信息,所述定位传感器,用于获取所述环形立体空间中物体或人物的坐标信息;将摄像头传感器及定位传感器所采集的数据进行传感器融合得到融合数据,基于融合数据对所述环形立体空间中物体或人物进行动态捕捉;
S130,在虚拟系统中设置刑事侦查虚拟场景,用户在环形立体空间中与虚拟场景进行互动;
所述互动因素至少包括屏幕内互动因素以及屏幕外互动因素;一个屏幕外互动因素包含设置于环形立体空间内的实体物体以及虚拟场景中的互动虚拟对象两部分,用户与屏幕外互动因素的实体物体的互动操作通过传感器所采集的数据进行融合后的融合数据进行识别,将识别出的互动操作的结果作用于虚拟场景中的互动虚拟对象,触发刑事侦查动作,虚拟系统将刑事侦查动作数据反馈至屏幕,从而实现刑事侦查的模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刑事侦查虚拟场景的数据处理方法,其中,所述多个互动因素中的至少一个与刑事犯罪案情无关;用户与所述多个互动因素中的至少一个进行互动时,与刑事犯罪案情无关的互动因素反馈与犯罪案情无关的信息给用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刑事侦查虚拟场景的数据处理方法,其中,用户与屏幕外互动因素的实体物体的互动操作通过传感器所采集的数据进行融合后的融合数据进行识别,包括:
在用户与屏幕外互动因素的实体物体分别配载定位传感器以及动作捕捉传感器,基于传感器数据对用户及用户动作进行识别,基于识别结果在虚拟系统中设置用户虚拟对象;
将识别出的用户动作作用于虚拟系统中的用户虚拟对象;对用户虚拟对象及互动虚拟对象的数据进行分析,将互动分析结果进行反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刑事侦查虚拟场景的数据处理方法,在虚拟系统中建模至少一个刑事侦查工具虚拟对象,并在环形立体空间设置对应犯罪现场勘察工具实体工具,两者一一对应,用户通过刑事侦查工具与互动因素的实体物体进行互动,虚拟系统将互动操作作用于对应的刑事侦查工具虚拟对象及互动虚拟对象,基于用户互动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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