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实体产品交易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0305862.5 | 申请日: | 2021-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8395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28 |
发明(设计)人: | 许春香;杜逸聪;张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电子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Q30/0601 | 分类号: | G06Q30/0601;G06Q40/04;G06Q30/018;G06Q20/38;G06F21/64;G06F21/62;G06F16/27 |
代理公司: | 电子科技大学专利中心 51203 | 代理人: | 邹裕蓉 |
地址: | 611731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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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区块 实体 产品 交易 方法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实体产品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参与实体产品交易的主体包括买方、卖方、快递方和权威方,主体之间通过以下步骤实现实体产品交易:
1)基于智能合约的产品发布步骤:
权威方收到卖方请求后,在区块链上创建为卖方待售实体产品生成产品描述数据并将产品描述数据存储在星际文件系统中,所述产品描述数据包含产品相关必要属性描述信息;并在区块链上针对所述实体产品创建一个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包括一个产品合约和一个订单合约;在产品合约中存储用于记录产品描述数据在星际文件系统中的地址,订单合约用于维护实体产品的整个交易过程;
2)基于区块链的产品追溯与公平支付步骤:
2-1)买方下达订单,并在卖方确认订单后进行预支付:
买方生成订单及对应的时间戳,再对订单及对应的时间戳进行签名后加密发送至订单合约;
卖方解密并验证对订单及对应的时间戳的签名的正确性并通过其时间戳确认该签名没有被重放;卖方生成订单确认及对应的时间戳,再对订单确认及对应的时间戳进行签名后加密发送至订单合约;同时,卖方向订单合约存入与产品同等金额的押金;
买方解密并验证对订单确认及对应的时间戳的签名的正确性并通过其时间戳确认该签名没有被重放;买方向订单合约存入与产品同等金额的资金作为预支付;
2-2)在买方完成预支付后,首个快递方生成含有订单编号的快递单及对应的时间戳,再对快递单及对应的时间戳进行签名后加密发送至订单合约;同时,首个快递方向订单合约存入与产品同等金额的押金;
卖方解密并验证对快递单及对应的时间戳的签名的正确性并通过其时间戳确认该签名没有被重放;卖方向首个快递方交付产品;
2-3)首个快递方取得交付的产品后,通过产品合约获取星际文件系统中产品对应的产品描述数据,通过产品描述数据验证接收到的产品的正确完整性;之后,首个快递方向订单合约发送解锁卖方存入押金的消息;同时,首个快递方通过物理不可克隆函数在产品包装上生成对应该产品的指纹数据,再对指纹数据的摘要进行签名得到对应的产品记录数据;首个快递方将生成的该产品的指纹数据上传至星际文件系统,将产品记录数据存入区块链;
2-4)买方从快递方处收到产品并核对,核对通过后,生成收货确认及对应的时间戳,再对收货确认及对应的时间戳进行签名并将签名发送至订单合约以解锁快递方存入押金;
3)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步骤:参与实体产品交易的卖方、买方以及快递方之间主体产生争议,由权威方进行仲裁,当有违反产品合约情况出现时,终止产品交易,退回按照产品合约执行交易的主体存入至产品合约中的押金或者预付款,将违反产品合约的主体的押金或者预付款赔付给按照产品合约执行交易的主体作为赔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当产品的物流过程中仅有一个快递方参与,则步骤2-4)中买方则从首个快递方处收到产品并核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当产品的物流过程中有2个以上快递方参与,则步骤2-4)中买方则从最后一个快递方处收到产品并核对;
在步骤2-3)之后,步骤2-4)之前,除首个快递方之外的其他快递方在接收到上一个快递方交付的产品时,将产品包装上的指纹数据与首个快递方保存在区块链上的产品记录数据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该快递方本地生成产品记录数据后存入区块链;之后,该快递方向订单合约存入与产品同等金额的押金;订单合约将该快递方存入的押金支付给上一个快递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品包装上的指纹数据与上一个快递方保存在区块链上的产品记录数据的匹配成功之后,将快递方本地生成产品记录数据后存入区块链之前,还要依次对之前所有参与物流的快递方保存在区块链中的产品记录数据进行验证。
5.如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物理不可克隆函数采用基于龟裂缝的追踪技术,所述指纹数据为包装上的清漆的裂纹图案的照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与步骤2)中交易主体在完成自己执行的交易行为并向订单合约发送数据后,订单合约会设置下一步交易行为所需要执行的时间限制;订单合约在交易行为所需要执行的时间限制到期之后,未收到交易行为执行主体的相应数据则视该执行主体出现违反产品合约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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