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核气联合供汽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313492.X | 申请日: | 2021-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6313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8 |
发明(设计)人: | 侯平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2B1/00 | 分类号: | F22B1/00;F22B33/18;F22G7/00;F22D1/50;F02C6/00;F01D15/10;G21D9/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达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王少虹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大***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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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联合 系统 | ||
1.一种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核能供汽单元、余热锅炉、加热除氧单元以及燃气轮机发电机组;
所述核能供汽单元包括蒸汽发生器;所述加热除氧单元连接在所述余热锅炉和蒸汽发生器的进水口之间,用于接入除盐水,利用所述余热锅炉内的烟气余热对除盐水加热除氧后输送至所述蒸汽发生器内;
所述余热锅炉内设有过热器;所述过热器的进口与所述蒸汽发生器的蒸汽出口连接,接入所述蒸汽发生器排出的蒸汽,利用所述余热锅炉内的烟气余热将蒸汽加热成低压过热蒸汽,通过所述过热器的出口供给蒸汽管网;
所述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连接所述余热锅炉,将可燃气燃烧后形成的烟气输送至所述余热锅炉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除氧单元包括省煤器及除氧器;
所述省煤器设置在所述余热锅炉内;所述省煤器的输出端通过第一进水管连接所述除氧器,所述除氧器通过第二进水管与所述蒸汽发生器的进水口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氧器包括设置在所述余热锅炉外的除氧器主体、设置在所述余热锅炉内的蒸发器;
所述第一进水管连接在所述除氧器主体和所述省煤器的输出端之间,所述第二进水管连接在所述除氧器主体和所述蒸汽发生器的进水口之间;
所述蒸发器通过循环管道连接所述除氧器主体,形成一个除盐水循环回路,将所述除氧器主体内的除盐水加热为蒸汽再流回所述除氧器主体。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水管和所述省煤器的进口端之间连接有分流支管,将部分加热后的除盐水引流至所述省煤器的进口端。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进水管上设有水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除氧单元包括串联连接并分别对除盐水进行一级加热除氧和二级加热除氧的第一除氧器和第二除氧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氧器包括设置在所述余热锅炉外的第一除氧器主体、设置在所述余热锅炉内的第一蒸发器;所述第一蒸发器通过第一循环管道连接所述第一除氧器主体,形成第一除盐水循环回路,将所述第一除氧器主体内的除盐水加热为蒸汽再流回所述第一除氧器主体;
所述第二除氧器包括设置在所述余热锅炉外的第二除氧器主体、设置在所述余热锅炉内的第二蒸发器;所述第二除氧器主体通过第一送水管与所述第一除氧器主体连接,通过第二送水管与所述蒸汽发生器的进水口连接;
所述第二蒸发器通过第二循环管道连接所述第二除氧器主体,形成第二除盐水循环回路,将所述第二除氧器主体内的除盐水加热为蒸汽再流回所述第二除氧器主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送水管上设有水泵。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包括燃烧室、分别与所述燃烧室连接的空气压缩机和透平、与所述透平连接的发电机;
所述透平与所述余热锅炉的进烟道相连通,将所述燃烧室产生的烟气输送至所述余热锅炉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核气联合供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锅炉的进烟道内还设有补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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