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10319003.1 | 申请日: | 2021-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5149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8 |
发明(设计)人: | 若松大;宫本公博;山冈贤介;井手义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L33/62 | 分类号: | H01L33/62;H01L33/48;H01L33/52;H01L33/6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劲松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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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基板,其具有第一引线和位于与所述第一引线分离的位置的第二引线;
第二基板,其配置在所述第二引线上,具有基部和位于所述基部的上表面的第一导电部;
至少一个发光元件,其配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与所述第一导电部电连接;
第一导线,其将所述第一引线和所述第一导电部电连接;
壁部,其跨越并覆盖所述第一引线和所述第二引线的上表面,
所述壁部的高度比所述第二基板的高度低。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保持所述第一引线及所述第二引线的树脂部,
所述壁部是所述树脂部的一部分。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具备第二导线,
所述第一基板具有位于与所述第一引线及所述第二引线分离的位置的第三引线,
具有与所述第一导电部分离并位于所述基部的上表面的第二导电部,
所述第二导线将所述第三引线和所述第二导电部电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俯视下,所述第一引线和所述第二引线在第一方向上相对,所述第二引线和所述第三引线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相对,所述第一引线和所述第三引线在与所述第一方向正交的第二方向上相对。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壁部跨越并覆盖所述第二引线及所述第三引线的上表面。
6.如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壁部跨越并覆盖所述第一引线及所述第三引线的上表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具备第二导线,
具有与所述第一导电部分离并位于所述基部的上表面的第二导电部,
所述第二导线将所述第二引线和所述第二导电部电连接。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壁部在俯视下无裂缝地包围所述第二基板。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截面中,所述壁部的高度相对于所述壁部的宽度之比为0.2以上且小于1。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覆盖所述发光元件的侧面的反射部件。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部件位于与所述第一导线分离的位置。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覆盖所述发光元件的上表面的透光性部件。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光性部件的高度比所述第一导线的高度高。
14.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元件有多个,
一个所述透光性部件覆盖多个所述发光元件的上表面。
15.如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导线为带状导线。
16.如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部含有氮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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