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当归承气中药剂合并奥氮平组合物及其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332940.0 | 申请日: | 2021-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7384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发明(设计)人: | 朱丽萍;琚明亮;龙彬;陈剑华;赵静;孙杨;孙萍;张建明;卢卫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
主分类号: | A61K36/752 | 分类号: | A61K36/752;A61P25/18;A61K31/551;A61K3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卓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2 | 代理人: | 周春洪 |
地址: | 20003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当归 承气中 药剂 合并 奥氮平 组合 及其 应用 | ||
本发明涉及医药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当归承气中药剂合并奥氮平组合物及其应用,所述中药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组成:大黄300份、芒硝150份、当归300份、陈皮120份、娄仁80份、娄皮40份、尼泊金乙酯0.5份。所述的中药剂和奥氮平比例为:中药剂生药量990.5克:奥氮平16.00毫克。本发明还包括当归承气中药剂合并奥氮平组合物在制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优点表现在:当归承气中药剂与奥氮平合用二者协同奏效,不仅可以提高奥氮平的疗效,还可以改善患者的认知症状,并且减轻奥氮平的不良反应,值得临床推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药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当归承气中药剂合并奥氮平组合物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病因未明、高复发、高致残性的重性精神疾病。当前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以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为主,不论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还是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阳性症状的治疗效果显著,但是对于阴性症状、认知症状的疗效有限,且不同抗精神病药物在使用临床应用过程中不良反应不同。药物所致不良反应以及残留的阴性症状和认知缺损症状会导致患者预后不良、治疗依存性差、社会功能难以恢复。奥氮平是目前临床常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代表药物之一,其对精神分裂症的患者的阳性症状控制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对阴性症状、认知症状改善不显著问题,且奥氮平会有体重增加、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限制其临床应用。当前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阳性症状的可以通过多巴胺模型来解释,但阴性症状和认知症状的生物学机制相对复杂,难以通过单一的生物学家属或遗传因素解释。对于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和认知症状的治疗是目前精神分裂症治疗的难点之一。
祖国中医博大精深,探讨中西医结合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当前研究热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中医药对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辨证施治,并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西医结合科经过30余年的临床经验总结研制出当归承气合剂在临床应用取得一定疗效。课题组既往研究发现,当归承气合剂在对双向情感障碍躁狂发作上的疗效及安全性较好。本研究探讨当归承气合剂对奥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增效作用进行临床探讨,关于本发明一种当归承气中药剂合并奥氮平组合物及其应用目前还未见报道。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当归承气中药剂合并奥氮平组合物及其应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当归承气中药剂合并奥氮平组合物,所述当归承气中药剂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组成:大黄300份、芒硝150份、当归300份、陈皮120份、娄仁80份、娄皮40份、尼泊金乙酯0.5份,所述当归承气中药剂和奥氮平比例为:中药剂生药量990.5克:奥氮平(16.00-16.70)毫克。
优选地,所述当归承气中药剂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组成:大黄300份、芒硝150份、当归300份、陈皮120份、娄仁80份、娄皮40份、尼泊金乙酯0.5份,当归承气中药剂和奥氮平比例为:中药剂生药量990.5克:奥氮平16.00毫克。
优选地,所述原料药组成的中药剂还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优选地,所述原料药组成的中药剂的剂型为汤剂、丸剂、片剂、合剂、胶囊剂或颗粒剂。
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了如上所述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含按照重量份配比称取各原料药的步骤。
第三方面,本发明提供了如上所述的组合物在制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中的应用。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供了如上所述的组合物在制备治疗痰火扰神型和/或气血瘀滞型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中的应用。
进一步地,本发明提供了如上所述的组合物在制备治疗痰火扰神型和/或气血瘀滞型阳性症状、阴性症状、认知症状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中的应用。
优选地,所述的组合物可改善患者认知症状以及减轻奥氮平所致的不良反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未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33294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内插快速接头
- 下一篇:一种利用微生物发酵生产L-脯氨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