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10337213.3 | 申请日: | 2021-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3895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2 |
发明(设计)人: | 野口顺平;岛本岳;高田雄太;田口龙马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G1/14 | 分类号: | G08G1/14;G06Q50/10;G07B15/02;B60W30/06;B60W60/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祝博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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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收容 区域 管理 装置 | ||
1.一种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对收容移动体的收容区域进行管理,所述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具备:
预约接受部,其接受与所述移动体的所述收容区域的利用有关的利用预约;以及
进入判定部,其判定许可或不许可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
所述预约接受部在接受所述利用预约时,获取与所述移动体的大小相关的信息,
所述进入判定部将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时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与接受所述利用预约时所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进行比较,来进行向所述收容区域的进入的判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进入判定部在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时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为由所述预约接受部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以下时,许可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收容区域管理装置还具备决定所述收容区域的利用费用的利用费用决定部,
所述利用费用决定部基于由所述预约接受部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来获取利用单价,并在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时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为由所述预约接受部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以下时,将所述利用单价设为确定单价。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进入判定部在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时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大于由所述预约接受部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时,以存在能够收容所述移动体的收容位置为条件,许可向所述收容区域进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收容区域管理装置还具备决定所述收容区域的利用费用的利用费用决定部,
所述利用费用决定部基于由所述预约接受部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来获取利用单价,并在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时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大于由所述预约接受部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时,将所述利用单价以上的费用设为确定单价。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收容区域管理装置还具备决定所述收容区域的利用费用的利用费用决定部,
所述进入判定部在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时,要求所述移动体的用户输入所述移动体的大小,
所述利用费用决定部向所述用户提供基于所述移动体的大小来获取的利用单价。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进入判定部在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时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大于由所述预约接受部获取的所述移动体的大小时,在不存在能够收容所述移动体的收容位置的情况下,不许可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进入判定部在不许可所述移动体进入所述收容区域的情况下,向所述移动体的用户提供与具有能够收容所述移动体的收容位置的其他收容区域有关的收容区域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5、8中任一项所述的收容区域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收容区域是具备供所述移动体的用户上下车的上下车区域、且使所述移动体至少在所述上下车区域与收容所述移动体的收容位置之间进行自动驾驶的自动代客停车方式的收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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