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铁应急指导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392105.6 | 申请日: | 2021-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85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发明(设计)人: | 王少华;吴鹏飞;刘林;李春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1L23/00 | 分类号: | B61L23/00;B61L27/00;B61L27/04 |
代理公司: | 郑州大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1111 | 代理人: | 石丹丹 |
地址: | 450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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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急 指导 系统 方法 | ||
本发明属于智慧机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铁应急指导系统及方法,该系统搭建在机务段或高铁运用车间,向应急指导台提供故障监测及应急指导服务,包括动车组在线监测模块,用于实时监测动车组的运行信息;非正常行车报警模块,用于分析EOAS动车组实时运行数据,识别车次非正常运行状态,主动提醒应急值班员关注报警车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模块,用于监测设备故障或调度命令,并对故障进行应急指导和对调度命令进行分析;智能统计报表模块,用于统计故障、调度命令和车次晚点信息;关键事件自动通知模块,用于将关键事件自动通知主管领导。本发明提供集监测、报警、指挥和统计为一体的智能应急指导服务。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智慧机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铁应急指导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为进一步提升高铁机务管理水平,将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管理理论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新一代的一体化智慧机务管理平台,从高铁机务运用管理相关的应急指导方面提升,进一步提升与重塑集团公司高铁机务风险防范体系,以适应在新形势下对高铁机务管理要求。
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高铁动车数量及动车类型的不断增多、司机队伍的不断壮大,不同车型动车组及列控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同,司机现场作业面临着情况多变、场景复杂的现状,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或司机操控不当造成的紧急情况,急需一种应急手段,迅速定位列车问题并实时指导司机排除故障,降低故障影响时间和影响范围。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铁应急指导系统及方法,形成集监测、报警、指挥和统计为一体的应急指导管理体系。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高铁应急指导系统,搭建在机务段或高铁运用车间,向应急指导台提供故障监测及应急指导服务,包括:
动车组在线监测模块,用于实时监测动车组的运行信息;
非正常行车报警模块,用于分析EOAS动车组实时运行数据,识别车次非正常运行状态,主动提醒应急值班员关注报警车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模块,用于监测设备故障或调度命令,并对故障进行应急指导和对调度命令进行分析;
智能统计报表模块,用于统计故障、调度命令和车次晚点信息;
关键事件自动通知模块,用于将关键事件自动通知主管领导。
进一步地,所述动车组在线监测模块包括:
在线车次查询子模块,用于实时抓取EOAS运行车次信息,该信息包括动车组的运行位置和运行状态信息;
大屏展示子模块,用于通过定位在线车次GPRS位置信息,以GIS地图形式在线大屏展示在线车次。
进一步地,所述动车组的运行位置包括上下行、公里标、前方车站和信号机;所述动车组的运行状态信息包括车速、等级、模式以及正晚点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非正常行车报警模块识别报警类型包括:
临时限速超速报警:动车组列车接收到临时限速调度命令,且列车在限速区段运行速度大于临时限速要求速度;
区间停车超时报警:动车组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超过20min;
反向运行超速报警:动车组列车反方向运行时,在CTCS-3级区段,CTCS-3级列控系统最高允许速度为300km/h,CTCS-2级列控系统最高允许速度为250km/h;在CTCS-2级区段,在250km/h线路上最高允许速度为200km/h,在200km/h线路上最高允许速度为160km/h;
进路预告信息错误报警:接车进路预告信息中的车次与担当的车次不符;
退行超速报警:列车退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晚点报警:系统需维护列车时刻表,根据EOAS获取在线车次到站时间,晚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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