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延长染色体端粒的NMN配方产品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536156.1 | 申请日: | 2021-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0043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3 |
发明(设计)人: | 叶长明;刘会平;蒋亮;杨晓娜;熊葳;许婉仪 | 申请(专利权)人: | 时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33/13 | 分类号: | A23L33/13;A23L33/105;A23L19/00;A23L33/10;A23L11/50;A23G3/48;A23G3/3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 代理人: | 李莹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延长 染色体 端粒 nmn 配方 产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延长染色体端粒的NMN配方产品,单位产品中包含以下成分:150‑300重量份的β‑NMN、25‑35重量份的白藜芦醇、10‑50重量份的黄芪提取物、10‑50重量份的积雪草提取物、45‑75重量份的蓝莓粉、1.5‑5.0重量份的雨生红球藻、30‑100重量份的姜黄、5‑10重量份的纳豆粉、5‑30重量份的多廿烷醇、120‑180重量份的诺丽果粉和20‑30重量份的刺称梨粉,余量为食品辅料;所述单位产品的总重量份为1000重量份。该配方产品能够更有效地延长染色体端粒,延缓细胞衰老。该配方产品的单位制备成本下降。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保健食品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延长染色体端粒的NMN配方产品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医学上有一个“海弗利克极限”概念,是美国微生物学家列奥那多·海佛烈克(Leonard Hayflick)1965年提出的,指出人体细胞在分裂50-60次后即自行消亡。临床医学倾向于认定这便是导致我们的身体衰老、死亡的原因,即人类细胞自行分裂50-60次是维系身体新陈代谢周期的极限。而导致这个极限的关键因素是染色体端粒有一定长度限制,细胞每分裂一次,染色体端粒会损失一部分,当端粒完全损失后,细胞就会死亡。
细胞自然存在一种延缓染色体端粒变短的机制,即依赖NAD+的PARPs和Sirtuins的DNA修复机制。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细胞内的CD38活性飙升,消耗大量的NAD+,导致PARPs失去修复DNA损伤所需的燃料;“长寿蛋白”Sirtuins也因无NAD+可用而丧失延寿功能。因为随着CD38活性的飙升,首先,NAD+水平骤减与Sirtuins活性的下降,会直接引发线粒体功能的异常,在严重扰乱能量代谢的同时,使体内生成大量活性氧(ROS),对DNA等生物大分子造成严重的损伤;紧接着,PARPs的活性不足使得DNA损伤无法得到修复,加之端粒“TTAGGG”的结构又格外容易成为活性氧的靶子,端粒缩短和DNA损伤速率被进一步的加大,基因组稳定性骤降,整个细胞在极短的时间内便会被逼入衰老状态。NMN作为NAD+的前体,补充NMN能够通过补救合成途径快速地地恢复因端粒过短引发的线粒体问题;而线粒体功能得以修复后,活性氧大幅减少,又直接延缓了细胞中端粒的缩短速度,即NMN能够延缓细胞衰老。
但是单纯从食物中摄入时,难以获得人体每天所需的NMN摄入量。现有的含NMN的产品有: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但由于NMN本身价格昂贵,NMN配方产品的的制造成本高居不下;若减少NMN的添加量,NMN配方产品的延缓衰老效果变差或不明显。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设计一种生产成本低但具有显著延长染色体端粒功效的NMN配方产品。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延长染色体端粒的NMN配方产品,单位产品中包含以下成分:150-300重量份的β-NMN、25-35重量份的白藜芦醇、10-50重量份的黄芪提取物、10-50重量份的积雪草提取物、45-75重量份的蓝莓粉、1.5-5.0重量份的雨生红球藻、30-100重量份的姜黄、5-10重量份的纳豆粉、5-30重量份的多廿烷醇、120-180重量份的诺丽果粉和20-30重量份的刺称梨粉,余量为食品辅料;所述单位产品的总重量份为1000重量份。
进一步地,单位产品中包含以下成分:200-250重量份的β-NMN、28-32重量份的白藜芦醇、25-35重量份的黄芪提取物、20-40重量份的积雪草提取物、50-60重量份的蓝莓粉、3.0-4.0重量份的雨生红球藻、50-80重量份的姜黄、7-9重量份的纳豆粉、15-25重量份的多廿烷醇、140-160重量份的诺丽果粉和24-28重量份的刺称梨粉,余量为食品辅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时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未经时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53615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