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有限电源容量的分组配电系统及其配电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0661619.7 | 申请日: | 2021-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108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发明(设计)人: | 张丽娟;霍伟亮;张佳;吴晓晖;陈玥;赵春晓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3/00 | 分类号: | H02J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孙彦斌;晁璐松 |
地址: | 100048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有限 电源 容量 分组 配电 系统 及其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适用于有限电源容量的分组配电系统及其配电方法,系统包括:与电源电性连接的一级配电箱,一级配电箱包括三个配电回路,分别连接有多个二级双电源配电箱,多个二级配电箱分别与多个房间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性连接,其中多个二级配电箱分组为电源容量大小的三组配电箱,每个配电箱的两个电源位于不同分组,三组配电箱分别由一级配电箱的三个配电回路供电,一级配电箱的三个配电回路之间设置有三合一电气联锁装置,三个配电回路中任选两个配电回路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本发明在电源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满足了各房间电气设备在正常稳态与极端运行场景下的使用需求,系统灵活且具有保护的选择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配电系统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有限电源容量的分组配电系统及其配电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现有配电系统架构通常为末端配电箱对各电气设备配电,末端配电箱电源引自总电源箱,该配电系统设计架构仅适用于设备功率小于等于电源容量的民用或工业项目等(考虑所有设备同时满载运行情况),对于负载容量远大于电源容量的应用场景并不适用,由于负载的设备功率远大于电源容量,在各设备同时满载运行时,若采用传统的配电形式,上级电源箱将出现过载保护跳闸,此时传统的配电系统架构已不能满足保护的选择性,且存在上级电源跳闸的缺陷。尤其改造项目,电源往往很难增容,使用需求无法得到全面合理的解决,为了满足各电气设备在电源容量有限条件下的正常稳态与极端运行场景的使用需求,亟需设计一种可以灵活选择且具有保护性能的分组配电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有限电源容量的分组配电系统及其配电方法,以解决在配电系统电源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无法满足各电气设备在正常稳态与极端运行场景下均能正常使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适用于有限电源容量的分组配电系统,包括:
与电源电性连接的一级配电箱,一级配电箱包括三个配电回路,三个配电回路分别连接有多个二级配电箱,多个二级配电箱分别与多个房间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性连接,其中多个二级配电箱分组为电源容量大小的三组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为双电源配电箱,双电源配电箱的两个电源位于不同分组,三组配电箱分别由一级配电箱的三个配电回路供电,一级配电箱的三个配电回路之间设置有三合一电气联锁装置,三合一电气联锁装置与三个配电回路构成电气联锁配电回路,三个配电回路中的任选两个配电回路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联络断路器与两个配电回路电性连接。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多个电气设备总容量等于或小于1.5倍电源容量。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电源通过第一线缆与一级配电箱相连接,第一线缆的进线端设置有第一断路器,第一断路器用于电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第一线缆的电流。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一级配电箱的三个配电回路分别通过第二线缆与三组二级配电箱的总母线相连接,第二线缆的进线端设置有第二断路器,第二断路器用于电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第二线缆的电流。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多个二级配电箱分别通过第三线缆与三组二级配电箱的总母线连接,第三线缆上设置有第三断路器,第三断路器用于电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第三线缆的电流。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双电源配电箱包括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的进线端与第三线缆相连,负荷开关的出线端与双电源切换开关相连,双电源切换开关通过第四线缆与电气设备电性连接,其中第四线缆上设置有第四断路器,第四断路器用于电路故障时自动切断第四线缆的电流。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三合一电气联锁装置包括分别设置在一级配电箱的三个配电回路上的接触器,三个接触器进行电气互联,构成三合一电气联锁装置。
一种适用于有限电源容量的分组配电系统的配电方法,包括:
将电源线缆从配电室引出连接至一级配电箱,一级配电箱设置三个配电回路,每个配电回路分别连接至多个二级配电箱,多个二级配电箱分别控制多个房间区域的电气设备运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661619.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