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户身份验证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736071.8 | 申请日: | 202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8631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林城彬;陈欢欢;杨明;温强;阳超;马万里;张开;李诗;李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G06F21/3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沃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7 | 代理人: | 高杰;于志光 |
地址: | 518033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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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户 身份验证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可读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用户身份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根据用户密钥信息登录产品系统,并在接收到用户通过所述产品系统发出的产品处理指令时,获取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根据所述生物识别信息进行用户验证;
若用户验证不通过,则提示所述用户身份识别不通过,并退出所述产品系统;
若用户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产品处理指令获取产品信息,根据所述产品信息生成产品处理单据;
接收用户对所述产品处理单据进行电子签署得到的电子签名,并对所述用户执行AI视频面签,得到面签视讯;
对所述电子签名执行签名验证,及提取所述面签视讯中所述用户的微表情,分析所述微表情,根据微表情分析结果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真实性,并判断所述电子签署是否验证通过及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是否真实;
若所述电子签署验证不通过或者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不真实时,则跳转至人工面签页面进行人工面签;
若所述电子签署验证通过且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真实时,则执行对应的产品处理操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身份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根据所述生物识别信息进行用户验证,包括:
接收用户输入的预设类型的生物识别信息;
通过将用户输入的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先存储的用户身份信息进行比较进行用户验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身份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用户对所述产品处理单据进行电子签署得到的电子签名,并对所述用户执行AI视频面签,得到面签视讯,包括:
根据所述产品处理单据生成电子合同,接收所述用户对所述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署得到的电子签名;
根据预先生成的音视频问卷调查对所述用户执行AI视频面签,得到面签视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身份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电子签名执行签名验证,包括:
对所述电子签名进行感兴趣区域提取,得到签名图片;
对所述签名图片进行特征提取,得到签名笔迹;
通过将所述签名笔迹与预先存储的用户笔迹信息进行比较执行签名验证。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身份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所述面签视讯中所述用户的微表情,分析所述微表情,根据微表情分析结果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真实性,包括:
对所述面签视讯执行人脸追踪,得到用户的人脸图像;
对所述人脸图像进行微表情解析,得到微表情变化;
根据所述微表情变化进行表情分析以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真实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户身份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微表情变化进行表情分析以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真实性,包括:
对所述微表情进行脸部特征提取,得微表情特征;
将所述微表情特征与预先存储的微表情分析模板进行模板匹配,得到微表情分析结果;
根据所述微表情分析结果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真实性。
7.如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用户身份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微表情分析结果判断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的意愿真实性,包括:
若所述微表情分析结果中包含第一预设面部动作,则判定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为非用户真实意愿;
若所述微表情分析结果中不包含所述第一预设面部动作,则判定所述用户发出所述产品处理指令为用户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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