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763929.X | 申请日: | 2021-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7978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王海坤;包春林;邱彬;胡东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5/06 | 分类号: | B66C15/06;B66C13/16;B66C1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常小溪 |
地址: | 650231 云***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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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井下 安全 提升 监控 系统 方法 | ||
1.一种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系统,包括设于深水井外的支架、安装在所述支架上的电动起重设备、与所述电动起重设备电信号连接的起重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支架上或所述电动起重设备的本体上的重量传感装置,所述重量传感装置与所述起重控制器电信号连接;
所述重量传感装置用于监测提升井下泵过程中所述支架或所述电动起重设备的本体所承受的下拉力实测信号;
所述起重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电动起重设备运转、启停,并根据接收到的所述重量传感装置发送的下拉力实测信号以及预设的下拉力基准值,判定提升操作是否出现卡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与所述起重控制器电信号连接的报警装置,所述起重控制器还用于在所述下拉力实测信号与所述下拉力基准值的偏差超过预设的第一限制时,触发所述报警装置输出报警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为声音报警器、视觉报警器或声光报警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量传感装置为重力传感器、称重传感器或电子拉力计。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起重设备为电动葫芦。
6.一种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电动起重设备运转,并在提升井下泵过程中实时监测安装电动起重设备的支架或电动起重设备的本体所承受的实际下拉力;
将所述实际下拉力与预设的下拉力基准值进行比对;
根据比对结果确定提升操作是否出现卡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实际下拉力与预设的下拉力基准值的偏差超过预设的第一限制时,输出报警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实际下拉力与预设的下拉力基准值的偏差超过预设的第二限制时,控制所述电动起重设备停止运行;其中,所述第二限制大于所述第一限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电动起重设备停止运行包括:触发电动起重设备的紧急停止部件动作。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井下泵的安全提升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电动起重设备停止运行包括:切断电动起重设备的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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