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眼镜及其充电方法、电子设备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44855.2 | 申请日: | 2021-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3370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4 |
发明(设计)人: | 陶宇权;鲁旭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H02J50/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刘抗美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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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镜 及其 充电 方法 电子设备 系统 | ||
1.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包括:
眼镜主体;
眼镜腿,所述眼镜腿上设置有容置部;
电池,所述电池设于所述容置部;
隔空充电天线模组,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设于所述容置部,并和所述电池连接,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用于对所述电池进行远距离无线充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设于所述电池的外侧,所述电池的外侧为眼镜处于佩戴状态时,电池远离用户的一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还包括:
副板,所述副板设于所述容置部,且所述副板位于所述电池靠近所述眼镜主体的一侧,所述电池和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分别连接于所述副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板上设置有充电管理电路,所述充电管理电路分别连接所述电池和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腿包括:
第一壳体,所述第一壳体所述眼镜主体连接,所述副板设于所述第一壳体;
第二壳体,所述第二壳体连接于第一壳体远离所述眼镜主体的一端,所述电池和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设于所述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之间设置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用于对所述电池进行限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包括:
第一眼镜腿,所述第一眼镜腿连接于所述眼镜主体的一端,所述电池和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设于所述第一眼镜腿;
第二眼镜腿,所述第一眼镜腿连接于所述眼镜主体的另一端,所述第二眼镜腿上设置有主板及光机模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镜还包括:
检测模组,所述检测模组设于所述眼镜腿,所述检测模组用于检测眼镜和人体的距离,并根据眼镜和人体的距离确定眼镜的隔空充电功率。
8.一种用于眼镜的隔空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眼镜中电池的剩余电量;
当所述剩余电量小于预设阈值,向充电底座发送使能信号,所述使能信号用于控制所述无线充电底座发射隔空充电电源信号;
利用所述隔空充电天线模组接收所述隔空充电源信号,所述隔空充电电源信号用于向所述电池提供电能。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充电底座发送使能信号,包括:
检测眼镜和人体的距离;
根据眼镜和人体的距离,向充电底座发送使能信号,所述使能信号包括充电功率控制信号。
10.一种电子设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系统包括:
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眼镜;
充电底座,所述充电底座包括隔空充电发射模组,所述隔空充电发射模组用于发射电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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