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调理剂在审
申请号: | 202110852963.4 | 申请日: | 2021-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4680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9 |
发明(设计)人: | 金旼珍;李京美;崔壮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 |
主分类号: | A61K8/42 | 分类号: | A61K8/42;A61K8/92;A61K8/41;A61K8/365;A61K8/44;A61K8/46;A61Q5/12;A61Q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王茜;臧建明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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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调理 | ||
1.一种毛发调理剂,其包括不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有机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所述不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含量比以重量为基准,为1:0.5至1:6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所述不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由蓖麻醇酸酰胺丙基二甲胺、油酰胺丙基二甲胺以及其组合物而成的组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所述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由山嵛基三甲基铵甲基硫酸盐、西曲氯铵以及其组合物而成的组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
所述不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含量以毛发调理剂总重量为基准,为0.1至2重量%,
所述饱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含量以毛发调理剂总重量为基准,为1至6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所述有机酸选自由乳酸、谷氨酸以及其组合物而成的组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所述有机酸的含量以毛发调理剂总重量为基准,为0.05至1.5重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
还包括两性表面活性剂,
所述两性表面活性剂选自由月桂基甜菜碱、椰油酰两性基乙酸钠以及其组合物而成的组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
还包括脂肪醇,
所述脂肪醇的含量以毛发调理剂总重量为基准,为超过0重量%至不足7重量%。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调理剂,其中,所述毛发调理剂在25℃以及1个大气压下利用博勒飞粘度计以12rpm、62号转子测定的粘度为4000cPs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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