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2110874660.2 | 申请日: | 2021-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1191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8 |
发明(设计)人: | 胡时光;钱韫娴;张正生;向晓霞;邓永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4/62;H01M4/505;H01M4/525;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深圳国海智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489 | 代理人: | 刘军锋;臧芳芳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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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锂离子电池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包括正极、负极和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包括正极活性材料和导电剂;
所述正极活性材料为含锰正极材料;
所述电解液包括下述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
其中,R1、R2、R3、R4、R5、R6各自独立地选自氢原子、氟原子或含1~5个碳原子的基团中的一种;
所述正极活性材料、导电剂和所述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满足如下关系:
其中,Dr为所述正极活性材料的平均粒径与所述导电剂的平均粒径的比值,其范围为1.3≤Dr≤3.8;
Tr为所述正极活性材料的比表面积与所述导电剂的比表面积的比值,其范围为0.25≤Tr≤1;
w为所述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相对于所述电解液的质量百分比,单位为%;其范围为0.1%≤w%≤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活性材料的平均粒径与所述导电剂的平均粒径的比值Dr满足:1.5≤Dr≤2.5;所述正极活性材料的比表面积与所述导电剂的比表面积的比值Tr满足:0.3≤Tr≤0.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包括如下化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活性材料选自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或多种:
尖晶石LiMn2O4;
LiNixMnyO4,其中0.5≤x1,1.5≤y2.0;
LiNizMn1-zO2,其中0.1≤z1;
aLi2MnO3·(1-a)LiMO2,其中0a≤1,M选自Ni、Co、Mn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剂选自乙炔黑、Super P、石墨烯、科琴黑、SFG-6、碳纳米管、石墨炔中的一种或多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解液还包括锂盐,所述锂盐选自LiPF6、LiPO2F2、LiBF4、LiBOB、LiSbF6、LiAsF6、LiCF3SO3、LiDFOB、LiN(SO2CF3)2、LiC(SO2CF3)3、LiN(SO2C2F5)2、LiN(SO2F)2、LiCl、LiBr、LiI、LiClO4、LiB10Cl10、LiAlCl4中的至少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解液还包括环状硫酸酯类化合物、环状磺酸酯类化合物、环状碳酸酯类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环状硫酸酯类化合物包括硫酸乙烯酯、硫酸丙烯酯或甲基硫酸乙烯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环状磺酸酯类化合物包括1,3-丙烷磺酸内酯、1,4-丁烷磺酸内酯、1,3-丙烯磺酸内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环状碳酸酯类化合物包括碳酸亚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亚甲基碳酸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三氟甲基碳酸乙烯酯、双氟代碳酸乙烯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解液还包括非水有机溶剂,所述非水有机溶剂包括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丁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或碳酸甲丙酯中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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