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湿地修复系统及工艺在审
申请号: | 202110919109.5 | 申请日: | 2021-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6284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9 |
发明(设计)人: | 傅光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傅光华 |
主分类号: | C02F3/32 | 分类号: | C02F3/32;C02F3/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朱颖;黄健 |
地址: | 10001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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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湿地 修复 系统 工艺 | ||
1.一种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前置塘单元、净化塘单元和后端湿地单元;
所述前置塘单元的出水口与所述净化塘单元的入水口连通,所述净化塘单元的出水口与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入水口连通;
所述净化塘单元的水深为0.1-3.0m,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水深为0.1-0.8m;
所述前置塘单元、净化塘单元和所述后端湿地单元均设置有水缘性湿生植物、水生植物、净水植物和岸生植物中的至少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塘单元的容积与所述净化塘单元的容积之比为1:(1.5-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塘单元和所述净化塘单元在常水位以下包括永久容积区和存储容积区;
所述永久容积区的深度为0.5-1.5m,所述存储容积区的深度为0.5-1.5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塘单元和所述净化塘单元还包括调节容积区;
所述调节容积区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小于18h。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塘单元包括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
所述第一区域的水深大于0.5m,所述第二区域的水深小于等于0.5m;
所述第一区域的面积与所述第二区域的的面积之比为(3~6):1。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塘单元和所述净化塘单元的驳岸为生态软驳岸,所述生态软驳岸的边坡坡度小于25°。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水力停留时间大于等于6天。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水力坡度为0.1%-1.5%。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湿地修复系统的日处理水量、所述前置塘单元与所述净化塘单元的有效总面积、所述湿地修复系统的小时最大负荷以及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面积满足以下公式:
V=λ·(V0+1000S·h·r) 式1;
P=V·t·f-1=λ·(V0+1000S·h·r)·t·f-1 式2;
Vmax=λ·(V0+1000S·hmax·r) 式3;
其中:V为所述湿地修复系统的日处理水量,m3;
λ为总来水进入所述湿地修复系统的比例,%;
V0为上游非降雨径流形成的日均初始流量,m3;
S为上游汇水面积,km2;
h为雨季日平均降雨量,mm;
r为汇水区降雨入河率,%;
P为所述前置塘单元与所述净化塘单元的有效总面积,m2;
t为所述前置塘单元与所述净化塘单元的最小水力停留时间,d;
f为所述前置塘单元与所述净化塘单元的水力负荷,m3/(m2·d);
Vmax为所述湿地修复系统的小时最大负荷,m3/h;
hmax为当地小时最大降雨量,mm;
Sq为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面积,m2;
tq为待处理水体在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停留时间,d;
Lq为所述后端湿地单元的有效深度,m。
10.一种湿地修复工艺,其特征在于,使用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湿地修复系统进行湿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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