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923604.3 | 申请日: | 2021-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6287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9 |
发明(设计)人: | 沈金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途富香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K8/37;A61K8/34;A61K8/42;A61K8/35;A61Q11/00;C11B9/00 |
代理公司: | 泉州企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64 | 代理人: | 缪恩生 |
地址: | 510080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合 凉味剂 口腔 产品 中的 应用 | ||
1.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凉味剂由重量比为5-10wt%的薄荷脑、10-20wt%的薄荷酰胺、10-20wt%的N,2,3-三甲基-2-异丙基丁酰胺、10-20wt%的薄荷酮甘油缩酮、10-20wt%的乳酸薄荷酯、20-30wt%的乙酸薄荷酯和1-5wt%的左旋薄荷酮所组成,所述复合凉味剂能够应用在口腔产品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复合凉味剂应用到香精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复合凉味剂应用到牙膏中。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凉味剂在香精中的添加量为2-4wt%。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凉味剂在牙膏中的添加量为0.05-0.15wt%。
6.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精包括海洋薄荷香精。
7.根据权利要求3或5所述的一种复合凉味剂在口腔产品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牙膏包括海洋薄荷牙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途富香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广州途富香料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923604.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