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及充电计费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935956.0 | 申请日: | 2021-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8780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黄都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5/00 | 分类号: | G07F15/00;G07F15/08;B60L53/66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孔凡红 |
地址: | 230088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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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充电 系统 计费 方法 | ||
1.一种充电系统计费方法,所述充电系统包括充电桩本体及设于所述充电桩本体的至少一个充电枪,其特征在于,所述计费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所述充电桩本体获取所述至少一个充电枪的充电数据,并将所述充电数据发送至云服务器;
所述云服务器根据所述充电数据确定所述充电枪的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并根据所述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分段计算所述充电枪的实时充电费用;
所述云服务器将所述实时充电费用下发至所述充电桩本体和/或所述充电枪,以使所述充电桩本体和/或所述充电枪显示所述实时充电费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云服务器根据所述充电数据确定所述充电枪的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充电启动时刻所述充电数据中的至少一个目标充电枪型号;
对所述目标充电枪型号与预设数据库中的预设充电枪型号进行比对;
根据比对结果确定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所述实时充电费率与所述目标充电枪型号一一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云服务器根据所述充电数据确定所述充电枪的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充电采样时刻所述充电数据中的至少一个目标充电时间段;
对所述目标充电时间段与预设数据库中的预设充电时间段进行比对;
根据比对结果确定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所述实时充电费率与所述目标充电时间段一一对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云服务器根据所述充电数据确定所述充电枪的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充电启动时刻所述充电数据中的至少一个目标充电枪型号及充电采样时刻所述充电数据中的至少一个目标充电时间段;
对所述目标充电枪型号与预设数据库中的预设充电枪型号进行比对,得到第一比对结果;
对所述目标充电时间段与预设数据库中的预设充电时间段进行比对,得到第二比对结果;
根据所述第一比对结果和所述第二比对结果确定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云服务器与充电运营管理平台通信连接,所述云服务器用于接收所述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下发的费率管理数据,并根据所述费率管理数据建立所述预设数据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至少一个实时充电费率分段计算所述充电枪的实时充电费用,包括以下步骤:
判断充电过程中所述实时充电费率是否发生费率变化;
若所述实时充电费率发生费率变化,则获取所述充电枪在不同实时充电费率下的分段充电电量;
根据所述实时充电费率及对应的所述分段充电电量计算分段费用;
根据充电启动时刻至采样时刻的全部所述分段费用计算所述实时充电费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充电枪在不同实时充电费率下的分段充电电量,包括:
获取当前费率变化节点的第一充电电量与前一费率变化节点的第二充电电量,所述当前费率变化节点与所述前一费率变化节点之间为第一实时充电费率;
根据所述第一充电电量与所述第二充电电量之间的差值计算第一分段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分段充电电量与所述第一实时充电费率用于计算第一分段费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系统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实时充电费率未发生费率变化之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充电启动时刻的初始充电费率及充电启动时刻至采样时刻的充电总电量;
根据所述初始充电费率与所述充电总电量计算所述实时充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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