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古瓷碎片修复再利用文化传播系统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0952374.3 | 申请日: | 2021-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41910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29 |
发明(设计)人: | 宋雪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东湖学院;宋雪 |
主分类号: | G06F16/9535 | 分类号: | G06F16/9535;G06F16/9536;G06Q50/00 |
代理公司: | 武汉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284 | 代理人: | 李鹏松 |
地址: | 430020 湖北省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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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碎片 修复 再利用 文化 传播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古瓷碎片修复再利用文化传播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古瓷碎片修复模块(1)、文化传播系统模块(2)、古瓷修复分析模块(3)、古瓷碎片收集模块(4)、古瓷碎片创作模块(5)与古瓷碎片再利用平台模块(6);
所述古瓷碎片修复模块(1),用于生产出融合古瓷碎片的创新修复产品;
所述文化传播系统模块(2),用于通过创新修复产品与古瓷相关的文化进行传播;
所述古瓷修复分析模块(3),用于分析收集的文献资料,对瓷器进行整理,对国内外的瓷器残片创新修复案例进行分类分析,归纳出完整的策略;
所述古瓷碎片收集模块(4),用于收集古瓷碎片;
所述古瓷碎片创作模块(5),用于对古瓷碎片进行创新融合创作;
所述古瓷碎片再利用平台模块(6),用于为对古瓷感兴趣的用户进行自由设计与交流;
所述文化传播系统模块(2)包括古瓷修复采集模块(11)、古瓷文化采集模块(12)、古瓷文化分析模块(13)、古瓷文化创作模块(14)、线上文化传播模块(15)、线下文化传播模块(16)、线上售卖模块(17)、线下售卖模块(18)、体验馆模块(19)、沉浸体验模块(20)与反馈单元模块(21);
所述古瓷修复采集模块(11),用于将古瓷修复过程以及创新构思过程以影像的方式记录下来;
所述古瓷文化采集模块(12),用于对古瓷历史相关信息进行采集;
所述古瓷文化分析模块(13),用于对采集到的古瓷历史相关信息进行分析;
所述古瓷文化创作模块(14),用于根据采集到的古瓷历史相关信息进行文化传播作品创作;
所述线上文化传播模块(15),用于将创作出的文化传播作品进行线上传播;
所述线下文化传播模块(16),用于将创作出的文化传播作品进行线下传播;
所述线上售卖模块(17),用于将生产出的创新修复产品进行线上售卖;
所述线下售卖模块(18),用于将生产出的创新修复产品进行线下售卖;
所述体验馆模块(19),用于顾客可以通过游览体验馆体验欣赏创新修复产品以及相关的文化信息;
所述沉浸体验模块(20),用于使得游览的顾客能够沉浸体验创新修复产品以及相关的文化信息;
所述反馈单元模块(21),用于采集人们对于创新修复产品以及文化传播作品的反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古瓷碎片修复再利用文化传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古瓷碎片再利用平台模块(6)包括古瓷创意修复模块(7)、交流中心模块(8)、用户交流模块(9)与交互反馈模块(10);
所述古瓷创意修复模块(7),用于使得用户能够模拟体验产品制作过程,提供创意开发服务;
所述交流中心模块(8),用于用户与用户以及用户与平台间的交流;
所述用户交流模块(9),用于用户之间可以进行心得交流与作用欣赏;
所述交互反馈模块(10),用于用户可以将好的创意分享给平台,平台对其进行生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古瓷碎片修复再利用文化传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馈单元模块(21)采集人们对于创新修复产品以及文化传播作品的反馈后可以将其反馈给创新修复产品制作方以及文化传播作品制作方,从而对后续创新修复产品创造以及文化传播作品创作进行调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古瓷碎片修复再利用文化传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古瓷碎片收集模块(4)可以通过客户提供、博物馆提供以及自主收集三个渠道收集古瓷碎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古瓷碎片修复再利用文化传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古瓷碎片创作模块(5)对古瓷碎片进行创意性开发,根据古瓷文物的故事性,将文物文化内涵融入到产品中,使得创造的产品具有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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