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大数据的手机短视频流量时延控制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991991.4 | 申请日: | 2021-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0906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2 |
发明(设计)人: | 李超;吴晓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盐城大数据研究中心 |
主分类号: | H04L47/2475 | 分类号: | H04L47/2475;H04L43/0852;H04L43/067;H04L43/0876;H04L43/16;H04W24/08;H04W28/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11399 | 代理人: | 陈彦朝 |
地址: | 224000 江苏省盐城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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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数据 手机 视频 流量 控制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大数据的手机短视频流量时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00、对手机短视频流量包进行大数据统计并通过云平台进行流量包特征分析识别,得到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分析识别信息;
S200、根据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分析识别信息,监测设定周期内的手机短视频流量和模糊时延占用时长;
S300、分析判定手机短视频流量或模糊时延占用时长是否达到设定周期内的防过度短视频流量上限或时延占用时长上限,得到流量时延分析判定结果;
S400、根据流量时延分析判定结果,控制启动防过度用时用量限制软件程序,控制手机短视频流量及用时;
S200包括:
S201、将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分析识别信息,接合手机终端数据,输入手机终端状态特征信息监测模块;
S202、通过手机终端状态特征信息监测模块分别监测手机短视频流量包数据状态以及手机终端数据状态;
S203、当手机短视频流量包数据状态为下载传输状态,手机终端数据状态为休眠状态时,则手机终端特征信息监测模块监测为仅下载数据未进行观看,此时仅统计手机短视频流量,不统计模糊时延时长;
S204、当手机短视频流量包数据状态为下载传输状态,手机终端数据状态为非睡眠状态时,则手机终端特征信息监测模块监测为下载数据且进行观看,此时统计手机短视频流量,且统计模糊时延占用时长;
S205、当手机短视频流量包数据状态为传输空闲状态,手机终端数据状态为非睡眠状态时,则手机终端特征信息监测模块监测为未下载数据且处于视频观看状态,此时不统计手机短视频流量,统计手机短视频占用时长;
S400包括:
S401、根据流量时延分析判定结果,如达到防过度短视频流量设定范围或防过度短视频模糊时长设定范围,则启动防过度用时用量限制软件程序,提醒用户即将达到流量时长限制范围;
S402、如达到防过度短视频流量设定范围或防过度短视频模糊时长设定范围,但未超过防过度短视频流量上限或防过度短视频模糊时长上限,则通过防过度用时用量限制软件程序,限制用户流量并开始计时显示停止短视频剩余时长,如用户暂停则停止计时;
S403、如手机短视频流量时延时长超过防过度短视频流量上限或时长上限,则启动过度时量限制软件程序,限制手机短视频流量、停止手机短视频;控制手机短视频流量及用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手机短视频流量时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S100包括:
S101、获取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所述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包括:4G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5G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6G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WIFI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和热点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
S102、将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打包传输到云平台,进行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统计分析;解析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网络协议,获得手机短视频网络协议流量包特征数据;分别分析4G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5G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6G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WIFI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和热点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大数据信息,对比4G手机短视频流量智能动态标准特征信息、5G手机短视频流量智能动态标准特征信息、6G手机短视频流量智能动态标准特征信息、WIFI短视频流量智能动态标准特征信息和热点短视频流量智能动态标准特征信息;如流量包特征信息对比分析结果一致性符合设定的流量包特征信息一致性范围,则分析结果为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
S103、根据手机短视频流量包特征统计分析结果,提取出手机短视频流量包流量统计特征;对手机短视频流量包流量统计特征进行分析识别,得到短视频流量包特征分析识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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