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质疏松症的治疗在审
申请号: | 202111014634.9 | 申请日: | 2016-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305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3 |
发明(设计)人: | 格雷戈里·布尔施泰因;阿里尔·罗特纳;菲利普·M·施瓦茨;希勒尔·加利策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特拉贝欧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29 | 分类号: | A61K38/29;A61K45/06;A61K9/22;A61K47/18;A61K47/02;A61P19/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武晶晶 |
地址: | 以色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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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骨质 疏松 治疗 | ||
1.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通过向需要其的受试者口服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配制为片剂,并包含:
特立帕肽;
大豆胰蛋白酶抑制剂;和
8-N-(2-羟基苯甲酰)氨基辛酸钠,
其中8-N-(2-羟基苯甲酰)氨基辛酸钠的浓度在70至99.4重量百分比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大豆胰蛋白酶抑制剂与所述特立帕肽的重量比在1:1至20:1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治疗包括以200至3000μg范围的量口服施用所述特立帕肽。
4.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用于每天一次口服施用。
5.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配制为在口服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后,所述特立帕肽的吸收的特征在于平均Cmax在30pg/ml至700pg/ml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配制为在口服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后,所述特立帕肽的吸收的特征在于平均Cmax在50pg/ml至450pg/ml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包含特立帕肽,并且所述药物组合物配制为在口服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后,特立帕肽的吸收的特征在于平均Cmax在30pg/ml至300pg/ml的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组合物配制为在口服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后,所述特立帕肽的吸收的特征在于AUC与Cmax的平均比值为30分钟或更低。
9.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8-N-(2-羟基苯甲酰)氨基辛酸钠与所述特立帕肽的重量比在50:1至1000:1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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