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灯具金属件抛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11049267.6 | 申请日: | 2021-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7837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4 |
发明(设计)人: | 颜德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兴胜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29/02 | 分类号: | B24B29/02;B24B27/02;B24B55/06;B24B27/00;B24B41/06;B24B47/12 |
代理公司: | 南通苏专博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574 | 代理人: | 施荣华 |
地址: | 226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金属件 抛光 装置 | ||
1.灯具金属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联动组件(3)滑行连接的金属件加工台(1);
多个滑行连接口(2),用于联动组件(3)沿着竖直方向进行升降动作过程中防止活动式载物台(4)和顶棚(5)晃动摇摆的多个滑行连接口(2)开设于金属件加工台(1)的顶部,并且活动式载物台(4)和顶棚(5)均设置在联动组件(3)上;
其中,所述顶棚(5)底部对应活动式载物台(4)的位置处还通过减震座与抛光组件(6)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抛光组件(6)的顶部还卡接有用于导出金属屑的引流除尘组件(7),所述引流除尘组件(7)的表面还设置有具有空气流电离效果的缓流用空气电离组件(8);
所述联动组件(3)包括第一齿纹面板(301)和第二齿纹面板(302),并且顶棚(5)的底部与第一齿纹面板(301)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活动式载物台(4)的后侧端面与第二齿纹面板(302)的前侧端面固定连接;
所述抛光组件(6)包括环形连接座(601),所述环形连接座(601)的内侧壁上卡接有抛光轮(605),所述引流除尘组件(7)包括引流管(701)和吸附箱(702),所述引流管(701)的另一端卡接在吸附箱(702)的一侧面上,所述吸附箱(702)的另一侧面卡接有泄压管(703);
所述环形连接座(601)的内部嵌入式连接有环形转动轴(602),所述环形转动轴(602)的端部套接有第二轴承(603),所述第二轴承(603)卡接在环形连接座(601)的内侧壁上,所述环形转动轴(602)的表面套接有扭力弹簧(604),所述扭力弹簧(604)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环形转动轴(602)的表面,所述扭力弹簧(604)的另一端与环形连接座(601)的内侧壁固定连接;
所述联动组件(3)包括第一齿纹面板(301)和第二齿纹面板(302),所述第二齿纹面板(302)和第一齿纹面板(301)均滑动连接在金属件加工台(1)顶部所开设的滑行连接口(2)内;
所述第一齿纹面板(301)和第二齿纹面板(302)的相对面分别啮合有主动齿轮(303)和从动齿轮(304),所述从动齿轮(304)的轮半径小于主动齿轮(303)的轮半径,并且从动齿轮(304)和主动齿轮(303)的相对面互相啮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金属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齿轮(303)和从动齿轮(304)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转接轴(305)的表面,所述转接轴(305)的表面还套接有第一轴承(306),所述第一轴承(306)卡接在轴承座(307)的侧端面上,所述轴承座(307)的底部与金属件加工台(1)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转接轴(305)的端部与第一电动马达(308)输出轴的端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电动马达(308)机身的底部通过减震座与金属件加工台(1)的顶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金属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转动轴(60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隔音式分隔刷(607),所述抛光轮(605)的内侧壁上卡接有第一支撑网面板(606),所述第一支撑网面板(606)的顶部与第二电动马达(608)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电动马达(608)机身的顶部通过减震座与顶棚(5)的底部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金属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管(701)的一端卡接在第三轴承(706)的表面,所述第三轴承(706)卡接在抛光轮(605)的顶部,且所述第三轴承(706)还套接在第二电动马达(608)输出轴的表面,所述抛光轮(605)的内侧壁上还固定连接有引流扇(70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具金属件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箱(702)的内侧壁上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极板(704)和第二电极板(705),并且第一电极板(704)和与其成对的第二电极板(705)依次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通兴胜灯具制造有限公司,未经南通兴胜灯具制造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049267.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