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位占用告警方法、管理设备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1092143.6 | 申请日: | 2021-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2311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04 |
发明(设计)人: | 魏慧玲;宋敬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智慧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14 | 分类号: | G08G1/14;G08G1/017;H04N7/18;G08B21/18;G08B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屈苗苗 |
地址: | 26601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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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位 占用 告警 方法 管理 设备 系统 |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车位占用告警方法、管理设备及系统,涉及车位告警技术领域。管理设备在接收到停放在目标车位的车辆的目标车牌号后,可以检测第一车牌号集合是否包括目标车牌号。即管理设备可以检测目标车牌号指示的车辆是否为允许停放在目标车位的车辆,而并非是仅检测目标车牌号指示的车辆是否是为目标车位的车位所有者的车辆,因此提高了车位占用告警的灵活性。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车位告警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位占用告警方法、管理设备及系统。
背景技术
小区的停车场中可以安装有多个摄像头,每个摄像头能够监控该停车场内的至少一个车位,且每个摄像头还与管理设备连接。管理设备可以接收摄像头采集的停放在目标车位的车辆的目标车牌号,并在确定该目标车牌号不是该目标车位的车位所有者的车辆的车牌号后,发出告警信息。该告警信息用于指示停车场的管理人员目标车位被占用,需将该目标车辆从目标车位驱离。
但是,这种车位占用告警方式的灵活性较低。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车位占用告警方法、管理设备及系统,可以解决相关技术的车位占用告警方式的灵活性较低的问题。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管理设备,所述管理设备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
获取停放在目标车位的车辆的目标车牌号,所述目标车位为停车场内的任一车位;
若确定所述目标车牌号属于所述目标车位的第一车牌号集合,则禁止发出告警信息;
若确定所述目标车牌号不属于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则发出告警信息;
若确定所述目标车牌号不属于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也不属于所述目标车位的第二车牌号集合,且所述目标车牌号指示的车辆在所述目标车位的停放次数大于次数阈值,则将所述目标车牌号添加至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
其中,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包括允许在所述目标车位停放的车辆的车牌号,所述第二车牌号集合包括禁止在所述目标车位停放的车辆的车牌号。
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管理设备,所述管理设备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
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目标车位的标识以及第一车牌号,所述第一车牌号指示的车辆允许停放在所述目标车位;
若确定所述第一车牌号不属于所述目标车位的第一车牌号集合,也不属于所述目标车位的第二车牌号集合,且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所述第一车牌号的次数大于次数阈值,则将所述第一车牌号添加至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
接收监控设备发送的停放在所述目标车位的车辆的第二车牌号,所述监控设备设置在停车场内;
若确定所述第二车牌号属于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则禁止发出告警信息;
若确定所述第二车牌号不属于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则发出告警信息;
其中,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包括允许在所述目标车位停放的车辆的车牌号,所述第二车牌号集合包括禁止在所述目标车位停放的车辆的车牌号。
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车位占用告警方法,应用于停车场的管理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停放在目标车位的车辆的目标车牌号,所述目标车位为所述停车场内的任一车位;
若确定所述目标车牌号属于所述目标车位的第一车牌号集合,则禁止发出告警信息;
若确定所述目标车牌号不属于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则发出告警信息;
若确定所述目标车牌号不属于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也不属于所述目标车位的第二车牌号集合,且所述目标车牌号指示的车辆在所述目标车位的停放次数大于次数阈值,则将所述目标车牌号添加至所述第一车牌号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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