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及其应用和化妆品在审
申请号: | 202111157216.5 | 申请日: | 2021-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1287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30 |
发明(设计)人: | 吴文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睿晞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89 | 分类号: | A61K8/9789;A61K8/9728;A61K8/34;A61Q19/02;A61Q19/00;A61Q19/08 |
代理公司: | 广州佳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610 | 代理人: | 邓华 |
地址: | 510445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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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嫩肤 化妆品 组合 及其 应用 | ||
1.一种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重量份的人参提取物、1~2重量份的当归提取物、1~2重量份的丹参提取物、1~2重量份的益母草提取物、1~2重量份的川芎提取物、和1~2重量份的茯苓提取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重量份的人参提取物、1~2重量份的当归提取物、1.2~1.8重量份的丹参提取物、1~2重量份的益母草提取物、1~2重量份的川芎提取物、和1~2重量份的茯苓提取物。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重量份的人参提取物、1~2重量份的当归提取物、1.2~1.8重量份的丹参提取物、1.4~1.6重量份的益母草提取物、1~2重量份的川芎提取物、和1~2重量份的茯苓提取物。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重量份的人参提取物、1~2重量份的当归提取物、1.2~1.8重量份的丹参提取物、1.4~1.6重量份的益母草提取物、1.3~1.7重量份的川芎提取物、和1~2重量份的茯苓提取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1.8重量份的人参提取物、1.3~1.7重量份的当归提取物、1.2~1.8重量份的丹参提取物、1.4~1.6重量份的益母草提取物、1.3~1.7重量份的川芎提取物、和1.3~1.7重量份的茯苓提取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1.2~1.8重量份的人参提取物、1.3~1.7重量份的当归提取物、1.5~1.8重量份的丹参提取物、1.4~1.6重量份的益母草提取物、1.3~1.5重量份的川芎提取物、和1.3~1.7重量份的茯苓提取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还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0.001~0.005重量份的薄荷醇、1~5重量份的1,2己二醇、80~90重量份的1,3丁二醇。
8.如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在制备化妆品中的应用。
9.一种化妆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包括如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所述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占所述化妆品重量的1%~8%。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化妆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亮肌嫩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占所述化妆品重量的3%~5%,所述化妆品为护肤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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