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165221.0 | 申请日: | 2021-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983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7 |
发明(设计)人: | 张海静;殷瑶;谭学军;朱煜;高耘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C1/06 | 分类号: | B09C1/06 |
代理公司: | 上海容慧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87 | 代理人: | 于晓菁 |
地址: | 20009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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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污染 场地 原位 燃气 热脱附 系统 | ||
1.一种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主加热井,每一个所述主加热井配置有至少三个副加热井,每一个所述主加热井和与其配置的至少三个副加热井构成一个加热单元,且每一个所述加热单元中的所述主加热井的底部与所述副加热井的底部联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单元中包括一个主加热井以及三个所述副加热井,所述三个所述副加热井环绕所述主加热井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三个副加热井两两之间呈第一角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角度为120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加热井直径与所述副加热井直径之比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加热井与所述副加热井之间的距离和主加热井与相邻的所述主加热井之间距离之比为1: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主加热井旁附有3个伴热抽提管,所述伴热抽提管相互之间夹角为120°,每一个所述副加热井旁附有4个伴热抽提管,所述4个伴热抽提管相互之间夹角为9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燃烧系统,所述燃烧系统包括助燃空气管道、尾气管道、燃气管道与燃烧器;所述助燃空气管道和所述燃气管道与所述燃烧器相连,所述尾气管道通过尾气分流装置连接有尾气回用管道和尾气后处理管道,所述尾气回用管道与助燃空气管道相连,所述尾气后处理管道与尾气处理设施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烟气管道和尾气管道,所述烟气管道装有烟气温度传感器,所述尾气管道装有尾气温度传感器、尾气湿度传感器和尾气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传感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染场地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中控装置,空气流量控制阀、燃气流量控制阀、尾气回用流量控制阀、尾气后处理流量控制阀,烟气温度传感器、尾气温度传感器、尾气湿度传感器和尾气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传感器均与中控装置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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