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减振执行器在审
申请号: | 202111232962.6 | 申请日: | 2021-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98693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7 |
发明(设计)人: | 白先旭;吕壮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F16F13/00 | 分类号: | F16F13/00;F16F9/53;F16F9/32;F16F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11654 | 代理人: | 李琳娜;刘荣娟 |
地址: | 230009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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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执行 | ||
1.一种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控阻尼执行器,运行时基于控制系统的控制信号实现阻尼的调节;以及
可控负刚度执行器,与所述可控阻尼执行器连接,运行时至少基于所述控制信号实现负刚度的调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运行时连接第一物体和第二物体,当所述第一物体相对于所述第二物体沿振动方向振动时,
所述可控阻尼执行器向所述第一物体和所述第二物体施加阻尼力,所述可控负刚度执行器向所述第一物体和所述第二物体施加附加力,所述阻尼力与所述附加力方向相反,以及
所述减振执行器基于所述控制信号调节所述阻尼和所述负刚度的大小,使所述阻尼力和所述附加力的合力与所述振动方向相同或相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控阻尼执行器包括电/磁流变减振器、电控阀式减振器、馈能式减振器、空气弹簧和半主动惯容器中的至少一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控负刚度执行器包括可控负刚度组件,所述可控负刚度组件包括以下情况中的至少一种:
磁性机构,运行时基于所述控制信号调节磁场的大小和方向以在振动方向形成并调节所述负刚度;以及
可控负刚度弹簧机构,包括至少一个与所述振动方向呈预设夹角分布的可控刚度的弹簧,以在所述振动方向形成所述负刚度,运行时基于所述控制信号实现对所述负刚度的调节。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机构包括:
第一磁性装置,磁极分布方向与所述振动方向平行;以及
第二磁性装置,与所述第一磁性装置沿所述振动方向滑动连接,并与所述第一磁性装置的磁极分布方向一致,
所述第一磁性装置与所述第二磁性装置中的至少一个为电磁体,所述电磁体运行时基于所述控制信号改变磁场大小和方向,从而实现所述负刚度的调节。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性装置包括:
两个磁性体,固定连接并沿所述振动方向相对间隔设置,且磁极分布方向一致,
所述第二磁性装置,位于所述两个磁性体之间,与所述两个磁性体沿所述振动方向相互吸引,并在所述两个磁性体之间移动,当所述第二磁性装置位于所述两个磁性体的中心位置时,所述第二磁性装置处于平衡位置,所述两个磁性体对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的合力为零,当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相对于所述两个磁性体沿所述振动方向振动偏离所述平衡位置时,所述两个磁性体对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的合力与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的所述振动方向一致,从而使所述磁性机构具有所述负刚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磁性体均为永磁体,所述第二磁性装置为所述电磁体。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性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圆环状磁性体,固定连接并沿所述振动方向相对间隔设置,且磁极分布方向一致,
所述第二磁性装置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圆环状磁性体的圆环内,并与所述圆环同轴,所述第二磁性装置与所述第一磁性装置沿所述圆环的径向方向相互吸引,当所述第二磁性装置在所述振动方向的中心与所述第一磁性装置在所述振动方向的中心一致时,所述第二磁性装置处于平衡位置,所述第一磁性装置对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的合力为零,当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相对于所述第一磁性装置沿所述振动方向振动偏离所述平衡位置时,所述第一磁性装置对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的合力与所述第二磁性装置的所述振动方向一致,从而使所述磁性机构具有所述负刚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减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圆环状磁性体为永磁体,所述第二磁性装置为所述电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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