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2111447021.4 | 申请日: | 2021-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615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08 |
发明(设计)人: | 邓永红;刘中波;钱韫娴;王勇;黄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4/36;H01M4/48;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姚章国 |
地址: | 518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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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锂离子电池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含正极材料层的正极、含负极材料层的负极以及非水电解液,所述正极材料层包括含镁的锂过渡金属氧化物作为正极活性物质,所述负极材料层包括负极活性物质和含镁化合物,所述非水电解液包括羧酸酯溶剂、电解质盐和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
其中,R1选自碳原子数为3-6的不饱和烃基,R2选自碳原子数为2-5的亚烃基,n为1或2;
所述锂离子电池满足以下条件:
0.002≤m/x≤0.25且0.001≤m/z≤0.1;
其中,x为非水电解液中羧酸酯的质量百分含量,单位为%;
m为非水电解液中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的质量百分含量,单位为%;
z为Mg元素相对负极材料层的质量含量,单位为ppm;
所述非水电解液中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的质量百分含量m为0.1~5%;
所述Mg元素相对负极材料层的质量含量z为5~500ppm;
所述非水电解液中羧酸酯的质量百分含量x为5~5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离子电池满足以下条件:
0.005≤m/x≤0.1且0.001≤m/z≤0.0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选自以下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液中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的质量百分含量m为0.1~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Mg元素相对负极材料层的质量含量z为50~500pp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液中羧酸酯的质量百分含量x为10~4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酯选自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丙酯、丙酸丁酯、γ-丁内酯、γ-戊内酯、δ-戊内酯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材料层的压实密度大于等于1.5g/cm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材料层的压实密度为1.55~1.9g/cm3。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液中还包括辅助添加剂,所述辅助添加剂包括环状硫酸酯类化合物、磺酸内酯类化合物、环状碳酸酯类化合物、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和腈类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以所述非水电解液的总质量为100%计,所述辅助添加剂的添加量为0.01%~30%。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硫酸酯类化合物选自硫酸乙烯酯、硫酸丙烯酯或甲基硫酸乙烯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磺酸内酯类化合物选自1,3-丙烷磺酸内酯、1,4-丁烷磺酸内酯或1,3-丙烯磺酸内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环状碳酸酯类化合物选自碳酸亚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氟代碳酸乙烯酯或结构式2所示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结构式2中,R21、R22、R23、R24、R25、R26各自独立地选自氢原子、卤素原子、C1-C5基团中的一种;
所述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选自结构式3所示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结构式3中,R31、R32、R33各自独立的选自C1-C5的饱和烃基、不饱和烃基、卤代烃基、-Si(CmH2m+1)3,m为1~3的自然数,且R31、R32、R33中至少有一个为不饱和烃基;
所述腈类化合物包括丁二腈、戊二腈、乙二醇双(丙腈)醚、己烷三腈、己二腈、庚二腈、辛二腈、壬二腈、癸二腈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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