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22117.2 | 申请日: | 2021-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44071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9 |
发明(设计)人: | 刘文新;赵清新;郎鸣华;光亚卫;刘成;詹景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6D7/01 | 分类号: | B26D7/01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王桦 |
地址: | 2152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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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碳纤维 产品 固定 方法 | ||
1.一种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该方法用于对待切割加工的碳纤维产品进行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方法采用固定治具,采用包括吸盘吸附、定位件定位中的至少一种方式进行固定,
吸盘吸附方式包括:根据产品的大小、形状,确定吸盘在产品上的吸附位置与产品的待切割边缘之间的距离和吸盘之间的间距,以及选择吸盘的形状、吸盘盘口的大小,将吸盘设置在固定治具上,产品则吸附在设置好的吸盘上;
定位件定位方式包括:根据产品的形状,在产品上设置多个定位件,在固定治具上开设与定位件形状、位置相匹配的定位槽,将产品的定位件插入在与之对应的定位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同时采用吸盘吸附和定位件定位方式时,吸盘和定位槽设置在同一固定治具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吸盘设置在固定治具上后,在其自然状态下,吸盘的盘口的最低点与固定治具表面之间的距离为5.5-7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当产品具有边长≥300mm的见方区域时,吸盘在产品上吸附的位置与产品的待切割边缘之间的距离为20-40mm;当产品边长≤300mm时,吸盘在产品上吸附的位置与产品的待切割边缘之间的距离为15-25m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当产品具有边长≥300mm的见方区域时,吸盘在产品上吸附的位置与产品的待切割边缘之间的距离为22-40mm;当产品边长<300mm时,吸盘在产品上吸附的位置与产品的待切割边缘之间的距离为15-22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产品的形状包括平面度、曲率半径,在产品的平面度≤1的位置吸附完整吸盘;在产品的曲率半径≤100mm的位置吸附仿形吸盘,该仿形吸盘的盘口通过完整吸盘切割成与产品吸附位置一致的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品的平面度≤1的位置,根据该位置区域的大小,选择吸盘的盘口大小并确定相邻吸盘之间的距离,
该区域为边长≥160mm的见方区域时,选择吸盘盘口的口径为Φ90-Φ120mm的吸盘,并且相邻吸盘之间的距离为400-600mm;该区域为边长为≥45mm且<160mm的见方区域时,选择吸盘盘口的口径为Φ40-Φ60mm的吸盘,并相邻吸盘之间的距离为200-380mm;该区域为边长为≥15mm且<45mm的见方区域时,选择吸盘盘口的口径为Φ10-Φ20mm的吸盘,并且相邻吸盘之间的距离为100-20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固定治具的表面具有与产品表面形状相同的仿形面,通过匹配产品表面与固定治具仿形面、定位件与定位槽,将产品准确固定在固定治具上,
当产品为左右对称的形状时,至少设置三组定位件与定位槽进行定位;当产品为左右不对称的形状时,至少设置两组定位件与定位槽进行定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定位件设置在产品的外框、内框、内孔和待切割区域中的至少一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碳纤维产品的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定位件内开设孔;在定位槽的槽底开设口径小于其口径的底槽,产品的定位件插入在定位槽内后,将一杆件从定位件的孔穿入至定位槽的底槽内并同时位于该孔和该底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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