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型消解方法及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35267.7 | 申请日: | 2021-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3554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5 |
发明(设计)人: | 赖德权;李召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44 | 分类号: | G01N1/44 |
代理公司: | 广东灵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58 | 代理人: | 肖丽华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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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消解 方法 设备 | ||
1.一种新型消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100、加热消解:将样品和酸液加入锥形瓶(100)中,将漏斗(200)放置在锥形瓶口(110)上,使得漏斗(200)的锥形外侧壁与锥形瓶口(110)贴合,开始对锥形瓶(100)底部加热进行消解;
S200、补充酸液:加热中锥形瓶(100)中酸液量不足时,从漏斗(200)向锥形瓶(100)中加入酸液;
S300、消解完成:将漏斗(200)从锥形瓶(100)上取下,取出锥形瓶(100)中的溶液待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消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加热中锥形瓶(100)中酸液液面低于漏斗(200)的引流管(210)末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消解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00中,停止对锥形瓶(100)加热后,向锥形瓶(100)中加入酸液。
4.一种新型消解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锥形瓶(100)和漏斗(200),漏斗(200)的底部连接有引流管(210),使用时漏斗(200)放置在锥形瓶口(100)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消解设备,其特征在于,漏斗(200)的外侧壁顶部设有把手(220)。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消解设备,其特征在于,漏斗(200)的外侧壁顶部设有把手(220),把手(220)包括金属圈体和连接在金属圈体上的握把。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消解设备,其特征在于,把手(220)为玻璃材质,把手(220)与漏斗(200)一体成型。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消解设备,其特征在于,漏斗(200)的外侧壁上设有卡槽,把手(220)具有圈体,把手(220)的圈体卡接连接在漏斗(200)外侧壁上的卡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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