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害气体及害虫净化设备的有效性检测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78545.7 | 申请日: | 2021-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4509533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7 |
发明(设计)人: | 张世著;石欣超;熊婉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华鼎纳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G01N21/84;A61L9/20;B01D53/34;B08B7/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 代理人: | 徐航天 |
地址: | 210046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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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害 气体 害虫 净化 设备 有效性 检测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有害气体及害虫净化设备的有效性检测方法,启动开机检测模块检查气体检测模块、害虫检测模块是否正常;启动气体检测模块进行有害气体制造及尾气处理;启动害虫检测模块进行害虫释放及清扫;启动系统关闭模块检查气体检测模块、害虫检测模块是否安全。本发明的有害气体及害虫净化设备的有效性检测方法适用于空气净化设备及滤料对于有害病虫的杀灭的有效性检测,并且使用过程无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而且对于尾气能够进行有效处理。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空气检测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有害气体及害虫净化设备的有效性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生命健康的重视,空气净化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但相应地对于空气净化设备及滤料的有效性的检测却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也有人员对空气净化设备及滤料的有效性的检测进行了一些研究,但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有些甲醛去除剂效果检测装置只适用于甲醛气体的去除效果有效性检测,并且并未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甲醛的浓度不得高于0.1mg/m3,导致检测过程中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另外,人们虽然对在空中飞行的害虫的杀灭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却对于在空中飞行的害虫的杀灭的有效性缺乏关注,只在现行的国家标准《GB/T 27785-2011卫生杀虫器械实验室效果测定及评价电子灭蚊蝇器》中,对于害虫杀灭有效性的检测装置提出了推荐意见。
因此,适用于空气净化设备及滤料对于有害病虫的杀灭的有效性检测,并且使用过程无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而且对于尾气进行有效处理的检测装置,已经成为了空气净化行业发展所急需。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有害气体及害虫净化设备的有效性检测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有害气体及害虫净化设备的有效性检测方法,启动开机检测模块检查气体检测模块、害虫检测模块是否正常;
启动气体检测模块进行有害气体制造及尾气处理;
启动害虫检测模块进行害虫释放及清扫;
启动系统关闭模块检查气体检测模块、害虫检测模块是否安全。
进一步的,开机检测模块包括如下步骤:检查气体检测模块、害虫检测模块中阀门是否均关闭;
检查检测室的气压,若气压值低于设定气压值,则将检测室与空气相接;
若检测室的有害气体浓度大于第一设定值,则通过气体检测模块处理;
处理后保证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开机检测完成。
作为优选的,第一设定值为不高于0.1mg/m3。
进一步的,气体检测模块包括以下步骤:开启有害气体制造室的有害气体发生器,当有害气体制造室的浓度不低于第二设定值时,将有害气体制造室与检测室连通,第一时间周期后关闭有害气体发生器并断开有害气体制造室与检测室;连通检测室与尾气处理室,通过尾气处理室的有害气体尾气处理器进行处理第二时间周期,直到尾气处理室的有害气体浓度不高于第三设定值,关闭有害气体尾气处理器,并断开检测室与尾气处理室,将尾气处理室与空气相接。
作为优选的,第二设定值不低于10ppm;第一时间周期为20-40min;第二时间周期为20-40min;第三设定值不高于0.1mg/m3。
进一步的,当有害气体发生器为臭氧发生器,有害气体尾气处理器为加热器;当有害气体发生器为甲醛发生器,有害气体尾气处理器为空气净化滤料;当有害气体发生器为还原性气体(如二氧化硫)发生器,有害气体尾气处理器为强氧化性空气净化滤料;当有害气体发生器为TVOC气体发生器,有害气体尾气处理器为光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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