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在审
申请号: | 202111646815.3 | 申请日: | 202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7840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孙震;薛冬梅;顾时雨;王星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印恒盛(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K13/00 | 分类号: | F01K13/00;F01K11/02;F01D15/10;F01K13/02;F01K17/02;F22B31/08;F22B33/18;F22G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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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6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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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燃煤 蒸汽锅炉 空气 轮机 相结合 电厂 | ||
1.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厂,由以下部件组成:汽轮机、燃煤蒸汽锅炉,其辐射段包括燃烧区和蒸汽发生管,以及对流段,所述对流段配有通过与烟气间接热交换来加热压缩空气的管;压缩机装置,其中空气被压缩以进入所述对流段;空气涡轮装置由所述压缩机装置压缩的空气膨胀驱动,然后在所述对流段中加热并传递至所述涡轮装置的入口;所述涡轮机指被布置成产生有用功率的装置;管道装置,用于将空气涡轮排气作为预热燃烧空气传递至所述燃烧区;以及用于从所述锅炉排出蒸汽并将其输送至蒸汽轮机入口的导管装置;所述辐射段包含用于蒸汽过热或蒸汽过热加蒸汽再热的装置,并为所述服务吸收足够百分比的热量,以释放用于压缩空气加热服务的对流段,从而将所述压缩空气的温度升高至至少约1450°F。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中对流段压缩空气热负荷约为锅炉吸收总热量的20%至33%。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中压板吸收的热量百分比约为锅炉吸收总热量的7%至23%,用于加热压缩空气的管道吸收的热量百分比约为锅炉吸收总热量的20%至33%。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特征在于:其中压板吸收的热量百分比约为锅炉吸收总热量的12%至23%,用于加热压缩空气的管道吸收的热量百分比约为锅炉吸收总热量的20%至33%。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特征在于:其中压板吸收的热量百分比约为锅炉吸收总热量的12%至19%,用于加热压缩空气的管道吸收的热量百分比约为锅炉吸收总热量的26%至33%。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中一部分空气涡轮机排气用于在所述煤粉进入所述燃烧区之前干燥煤粉。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中对流段配有管道,包括:用于加热压缩空气的空气加热器;主蒸汽过热器,用于加热所述辐射段中产生的蒸汽;和一种用于加热位于对流段低温区的锅炉给水的省煤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中位于对流段最高温度区的空气加热器管是垂直的,且间距相对较宽,而对流段中的其余管是垂直或水平的,且更紧密地封装在一起。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煤蒸汽锅炉与空气轮机相结合的电厂,其中所述对流段管道的布置使管道金属温度高于或低于1300°±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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