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656405.7 | 申请日: | 202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44919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06 |
发明(设计)人: | 曾潮缤;林银艳;刘诗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L67/104;H04L67/1097;H04L9/40;G06F21/64;G06F9/451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8 | 代理人: | 赵薇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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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证据 保存 出示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当用户需要保存证据时,进行以下操作:
S101: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屏幕录像请求后,取证客户端进入屏幕录制阶段;
S102:用户在取证客户端中进入待保存证据对应的应用后,使得应用展示需要保存的证据;
S103:当证据展示完成后,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结束屏幕录像请求;
S104:取证客户端接收到结束屏幕录像请求后,停止屏幕录制,并将屏幕录制阶段录制的证据文件进行哈希运算得到的哈希值发送至存证系统;
S105:存证系统接收到证据文件的哈希值后,将哈希值存入存证系统与证据需求机构能够同时访问的区块链中;
S106:用户通过取证客户端查看录制的证据文件,确认无误后对证据文件进行第三方保存;
(2)当用户需要向出示证据时,进行以下操作:
S201: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
S202:取证客户端接收到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后,将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发送至证据需求机构;
S203:证据需求机构接收到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后,计算接收到的证据文件的哈希值,从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与计算的哈希值相同的区块,如果存在,则判定证据文件合格;否则,判定证据文件不合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取证客户端设置于取证移动装置内,取证移动装置内还包括用于为取证客户端充电的外接充电设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哈希运算采用SM3运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对证据文件进行第三方保存时保存至存证系统内,在存证系统保存前,首先验证需要保存的文件的哈希值与存入区块链的哈希值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进行保存,否则,返回文件已被篡改的提醒。
5.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取证客户端、存证系统和证据需求机构,所述系统实现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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