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120014423.4 | 申请日: | 2021-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448430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陈锡雁;梁郁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天喜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11517 | 代理人: | 毕长生;王辰 |
地址: | 321404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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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 炸锅 | ||
1.一种空气炸锅,包括:上壳体(1)和下壳体(7);
在上壳体(1)中包括有电机罩(2)、透明板(3)、发热管罩(4);在下壳体(7)中包括炸桶组件;
所述电机罩(2)位于发热管罩(4)的上方,电机罩(2)沿水平方向延伸至所述上壳体(1)和/或下壳体(7)的壳壁内侧面;
电机罩(2)在靠近上壳体(1)的壳壁处形成一可视腔(2c),构成该可视腔(2c)的顶壁延伸至所述上壳体(1)的壳壁内侧面,构成该可视腔(2c)的底壁延伸至所述下壳体(7)的壳壁内侧面,在所述可视腔(2c)的底壁中设置的电机罩玻璃槽(2d);
发热管罩(4)设有与所述电机罩玻璃槽(2d)相对应的发热管罩玻璃槽(4b);
发热管罩(4)上的发热管罩玻璃槽(4b)与电机罩(2)上的电机罩玻璃槽(2d)上下重叠安装在一起而形成一卡槽,在该卡槽中安装透明的玻璃(5);
所述透明板(3)安装固定在所述可视腔(2c)的顶壁和底壁之间;
并且,所述透明板(3)和/或所述玻璃(5)设置为光学放大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板(3)具有上部的上卡位筋(3b)和下部的下卡位筋(3c),透明板(3)的上卡位筋(3b)安装在上壳体(1)的内侧中,透明板(3)的下卡位筋(3c)安装在下壳体(7)的内侧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板(3)和/或所述玻璃(5)具有凸透镜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罩(2)中还设有灯槽(2a)。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在上壳体(1)中包括有发光组件(6),所述发光组件(6)上设有灯压板(61)、灯座(62)、可变色的灯(63)、灯罩玻璃(6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发光组件(6)中的灯罩玻璃(64)固定安装在电机罩(2)的灯槽(2a)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发光组件(6)中的灯座(62)固定安装在灯罩玻璃(64)的上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发热管罩(4)上的发热管罩玻璃槽(4b)的宽度大于电机罩(2)上的电机罩玻璃槽(2d)的宽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可视腔(2c)的呈一个扇形的形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发光组件(6)中的灯压板(61)上的灯压板侧板(61b)由金属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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