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板玻璃划线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0063484.X | 申请日: | 2021-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78148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9 |
发明(设计)人: | 王树利;穆美强;苏记华;邱大战;孟伟华;申昊;时伟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33/02 | 分类号: | C03B33/02;B28D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邱成杰;李健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郑***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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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划线 装置 | ||
1.一种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包括机架(1)、设置在所述机架(1)上的刀头(2)以及固定于所述机架(1)上的吸尘组件,所述刀头(2)能够相对于所述机架(1)沿竖直方向升降运动,所述吸尘组件包括沿水平方向朝向所述刀头(2)的吸尘头(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头(3)最低点的高度比处于最低位置的所述刀头(2)的最低点的高度高3mm-4mm,并且/或者,所述吸尘头(3)与所述刀头(2)的水平距离为5mm-6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头(2)为刀轮,所述吸尘头(3)的朝向与所述刀轮的行走方向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1)能够与所述吸尘组件和所述刀头(2)同步地水平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头(3)具有方形入口,所述方形入口的底边垂直于所述刀头(2)的升降运动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组件包括流体连通于所述吸尘头(3)的吸尘管(4),所述吸尘管(4)水平地延伸并能够连接于真空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组件包括将所述吸尘管(4)连接于所述机架(1)的固定板(5)。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5)上形成有沿竖直方向的条形孔,所述固定板(5)通过穿过所述条形孔的连接件连接于所述机架(1)。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管(4)的截面为方形,所述吸尘组件包括具有圆孔的方形连接板(6)和圆形螺筒(7),所述方形连接板(6)设置在所述吸尘管(4)的出口端中,所述圆形螺筒(7)连接于所述圆孔。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基板玻璃划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划线装置包括升降气缸(8),所述刀头(2)通过所述升降气缸(8)连接于所述机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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