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心理科病人用宣泄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120164527.3 | 申请日: | 2021-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20938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7 |
发明(设计)人: | 王海宁;赵建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青岛市心理咨询中心) |
主分类号: | A63B69/22 | 分类号: | A63B69/22;A63B69/30;A61M2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谷孝东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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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心理 病人 宣泄 设备 | ||
1.一种心理科病人用宣泄设备,包括底板(14),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4)上表面两端均固定连接有轴承(16),两个所述轴承(16)的内轴面固定连接有螺纹杆(4),两个所述螺纹杆(4)上螺纹连接有连接耳(5),两个所述连接耳(5)相对内侧固定连接有支撑板(1),所述支撑板(1)上固定连接有连接块(2),所述连接块(2)上固定连接有拉绳(13),所述拉绳(1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立柱(10),所述立柱(10)上固定连接有沙袋(8),所述立柱(10)上套设有连接套(9),所述连接套(9)上固定连接有移动杆(12),所述移动杆(12)上套设有弹簧(11),所述弹簧(11)与所述连接套(9)、所述支撑板(1)固定连接,所述移动杆(12)贯穿所述支撑板(1)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心理科病人用宣泄设备,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螺纹杆(4)下端固定连接有皮带轮(7),两个所述皮带轮(7)之间套设有皮带(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心理科病人用宣泄设备,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螺纹杆(4)上端固定连接有旋钮(3),所述旋钮(3)上设置有防滑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心理科病人用宣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4)的四周均开设有固定孔(1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心理科病人用宣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4)为不锈钢螺纹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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