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蓝牙耳机音响组合有效
申请号: | 202120192524.0 | 申请日: | 2021-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412551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发明(设计)人: | 阮敏;张声威;林展星;陈梓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承越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4R1/2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智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61 | 代理人: | 罗芬梅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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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蓝牙 耳机 音响 组合 | ||
1.一种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包括蓝牙耳机组件和音响,所述蓝牙耳机组件包括充电仓主体,所述音响包括音响主体,所述充电仓主体和所述音响主体之间可分离连接;在所述充电仓主体上设置有并外露的第一导电件以及在所述音响主体上设置有并外露的第二导电件或者设置有一连接绳,所述连接绳包括相互分离的两端,其中一端与所述充电仓主体电性连接,另一端与所述音响主体电性连接;所述蓝牙耳机组件和所述音响之间通过所述第一导电件和所述第二导电件电性接触并导通,或者通过所述连接绳实现电性导通,使得所述蓝牙耳机组件为音响供电或者所述音响为所述蓝牙耳机组件供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仓主体和所述音响主体之间叠合放置,在所述充电仓主体上设置有用于放置蓝牙耳机的仓体,所述仓体呈开口状设置且开口朝向所述音响,当充电仓主体和所述音响主体之间叠合放置时所述音响主体将所述仓体盖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充电仓主体内设置有第一电池和/或在所述音响主体内设置有第二电池。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仓主体和所述音响主体之一者设置有磁吸件,另一者设置有与其磁吸配合的配合件,所述音响主体与所述充电仓主体相对的一面形成有凸起部,所述充电仓主体设置有凹槽,所述充电仓主体和所述音响主体通过凸起部和凹槽的配合磁吸卡扣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绳上还滑动连接有调节扣,所述调节扣分别从所述连接绳的两端穿设;所述充电仓主体和/或所述音响主体上设置有供电接口,或者所述充电仓主体和/或所述音响主体上连接头充电线。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电件为弹性针且设置为4根,所述第二导电件为触点且数量和所述弹性针相同。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仓主体开设有两个仓体用于放置蓝牙耳机,每一所述仓体包括主仓部和尾仓部,所述主仓部和尾仓部相互贯通,所述主仓部位于充电仓主体的两端,所述尾仓部朝中心斜向开设,所述主仓部用于容纳蓝牙耳机的主体,所述尾仓部用于容纳所述蓝牙耳机的柄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电件设置在两个所述尾仓部之间。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尾仓部设置有为蓝牙耳机充电的触针。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蓝牙耳机音响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响设置有信号接收组件用于接收外部信号以进行播放;或者所述第一导电件和所述第二导电件之间还进行播发信号的传递,当蓝牙耳机放置在充电仓主体上且第一导电件和第二导电件导通时,所述蓝牙耳机上的音频传递至所述音响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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