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爆破式矿井单体支护支柱有效
申请号: | 202120295396.2 | 申请日: | 2021-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6612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吴岩佩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5/14 | 分类号: | E21D15/14;E21D15/50;F42B3/10 |
代理公司: | 贵州派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2114 | 代理人: | 龙超峰 |
地址: | 562299 贵州省黔西南***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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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爆破 矿井 单体 支护 支柱 | ||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爆破式矿井单体支护支柱,包括底座和顶杆,底座上设置有容纳槽,顶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弹性件并且套装于容纳槽内,容纳槽槽底与弹性件之间依次填塞有雷管、火药,雷管通过导线与布置于外部的起爆器电性连接。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当通过启动起爆器,并通过雷管引爆火药,促使顶杆和弹性件向外滑动时,同时促使弹性件形变后套装于该限位孔内,从而达到对矿井井巷顶板或围岩进行支撑的目的,相比现有技术中常用的单体液压支架,没有使用复杂的液压系统提供动力,支承装置结构简单,便于进行移动周转,操作灵活性较高,不需要考虑液压流体泄漏问题,降低了相应零部件的加工精度要求,有利于降低制造成本。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采矿工程装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爆破式矿井单体支护支柱。
背景技术
在矿产开采过程中,在矿井井巷不断挖掘延伸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深入挖掘,需要对矿井井巷顶板或围岩进行支撑,现有的支撑装置大多采用单体液压支架,通过液压动力使相应的支承构件支承在矿井井巷顶板或围岩上,这类单体液压支架在实使用时存在以下缺点:一是用于驱使支架支承在矿井井巷顶板或围岩上的液压系统通常很复杂,难以进行移动周转,现场使用时的灵活性不足;二是为了使液压流体不泄漏,相应的零部件的加工精度必须很高,制造成本较高,同时也使支架的结构朝着复杂化的方向发展。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爆破式矿井单体支护支柱。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爆破式矿井单体支护支柱,包括底座和顶杆,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容纳槽,所述顶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弹性件并且套装于所述容纳槽内,所述顶杆的另一端向外延伸,所述容纳槽槽底与所述弹性件之间依次填塞有雷管、火药,所述雷管通过导线与布置于外部的起爆器电性连接。
所述弹性件的材质是牌号为7075的铝合金。
所述顶杆内还埋设有高度调节器。
所述高度调节器是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所述底座外周面上还设置有限位孔,限位孔与所述容纳槽连通,当通过启动所述起爆器,并通过所述雷管引爆所述火药,促使顶杆和弹性件向外滑动时,同时促使所述弹性件形变后套装于该限位孔内。
所述底座上还设置有通气孔,通气孔与所述容纳槽连通。
所述底座或顶杆整体为圆柱体形状。
所述底座外径为170mm,所述底座长度为2000mm。
所述顶杆末端还固定连接有托盘A。
所述顶杆末端还固定连接有托盘B。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当通过启动所述起爆器,并通过所述雷管引爆所述火药,促使顶杆和弹性件向外滑动时,同时促使所述弹性件形变后套装于该限位孔内,从而达到对矿井井巷顶板或围岩进行支撑的目的,相比现有技术中常用的单体液压支架,没有使用复杂的液压系统提供动力,支承装置结构简单,便于进行移动周转,操作灵活性较高,不需要考虑液压流体泄漏问题,降低了相应零部件的加工精度要求,有利于降低制造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通过雷管引爆火药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顶杆,3-弹性件,4-雷管,5-火药,6-导线,7-起爆器,8-高度调节器,9-限位孔,10-托盘A,11-托盘B,12-通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进一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要求保护的范围并不局限于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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