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带骨乌龟肉的剔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0335627.8 | 申请日: | 2021-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450911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9 |
发明(设计)人: | 范传会;何永国;何燕平;何建军;陈学玲;家志文;梅新;王少华;蔡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草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22C17/04 | 分类号: | A22C17/04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涂洁 |
地址: | 431819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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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乌龟 装置 | ||
1.一个用于带骨乌龟肉的剔骨装置,包括顶面开口的圆柱形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的底面中心开有剔骨口,筒体内设有挤压盖,所述挤压盖的顶面设有推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带骨乌龟肉的剔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内壁设有内螺纹,所述挤压盖的周部外缘对应设有与所述内螺纹匹配的外螺纹。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带骨乌龟肉的剔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内径为4.00cm~6.00cm,所述剔骨口的直径为0.80cm~1.00cm。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带骨乌龟肉的剔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高度为7.00cm~9.00cm。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带骨乌龟肉的剔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连接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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