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0350896.1 | 申请日: | 2021-0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681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7 |
发明(设计)人: | 李晓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晓萍 |
主分类号: | G09F7/08 | 分类号: | G09F7/08;G09F7/2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隆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3140 | 代理人: | 李慧 |
地址: | 2720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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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建筑工程 管理 警示 装置 | ||
1.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包括连接杆(1),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1)两端对称设置有支架机构(3),所述连接杆(1)的外壁位于两个支架机构(3)一侧的位置处设置有支撑杆(2),所述支架机构(3)的前表面设置有警示信息板(5),所述警示信息板(5)的上端连接有二号卡座(6),所述警示信息板(5)的低端连接有一号卡座(4),所述一号卡座(4)的内壁设置有卡槽(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机构(3)包括有第一支架(301)、第二支架(302)、滑动槽(303)、滚动槽(304)、螺纹栓(305)、滑动臂(306)、滚轮(307)和转动块(308),所述第二支架(302)位于第一支架(301)的一端,所述滑动槽(303)位于第一支架(301)的内壁,所述螺纹栓(305)位于滑动槽(303)的内壁,所述滚动槽(304)位于滑动槽(303)的内壁一端,所述滑动臂(306)位于第二支架(302)的外壁,所述滚轮(307)位于滑动臂(306)的外壁一端,所述转动块(308)位于螺纹栓(305)的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滚轮(307)设置有若干个,且滚轮(307)凹槽处设置有滚轮,所述滚轮(307)与第二支架(302)通过螺钉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臂(306)与滑动槽(303)相匹配,所述滚轮(307)与滚动槽(304)相匹配。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栓(305)从第一支架(301)外壁一侧贯穿至滑动臂(306)的内壁,所述滑动臂(306)的外壁中部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螺纹与螺纹栓(305)外螺纹相匹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卡座(4)与第二支架(302)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二号卡座(6)与第一支架(301)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1)与支撑杆(2)通过螺钉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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