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主机、雾化器及气溶胶发生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0355451.2 | 申请日: | 2021-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527059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4 |
发明(设计)人: | 朱晓玲;赵波洋;赵贯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吉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40;A24F40/42;A24F40/10 |
代理公司: | 深圳智汇远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81 | 代理人: | 刘洁;艾青 |
地址: | 518127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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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主机 雾化器 气溶胶 发生 装置 | ||
1.一种主机(100),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
进气管道(11),所述进气管道(11)在其出气方向上与雾化器(200)连通;
进气口(12),与所述进气管道(11)相连通,所述进气口(12)开设于所述主机(100)背离所述雾化器(200)的一端;以及,
供电装置(16),所述主体和所述供电装置(16)之间设置有容纳所述进气管道(11)的容纳腔,所述进气管道(11)独立于所述供电装置(16),以使所述进气管道(11)与所述供电装置(16)相互隔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机(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道(11)平行于出气方向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机(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100)还包括咪头(14),所述咪头(14)所在的腔室与所述进气管道(11)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主机(100),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供气口(13),所述供气口(13)设置于所述进气管道(11)背离所述进气口(12)的一端,所述进气管道(11)与所述咪头(14)对应位置设置有检测口(15)。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主机(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道(11)内部形成进气通道,所述进气通道连通于供气通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主机(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气通道包括供气口(13),所述供气口(13)连通所述进气通道和供气通道,所述供气口(13)开设于咪头(14)所在的腔室。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主机(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气通道包括检测口(15)和供气口(13),所述供气口(13)用于连通所述进气通道和所述供气通道,所述检测口(15)用于连通所述咪头(14)所在的腔室和所述供气通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主机(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气口(13)设置于所述检测口(15)沿所述主体延伸方向任一侧,所述进气口(12)设置于所述检测口(15)背离所述供气口(13)的一侧;或者,包括两个供气口(13),两个所述供气口(13)以所述检测口(15)为中心,对称分布于所述主体的延伸方向两侧。
9.一种雾化器(200),其特征在于,适配于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主机(100),所述雾化器(200)包括气路结构,所述气路结构(22)与所述进气管道(11)背离所述主机(100)的一端相连通。
10.一种气溶胶发生装置(300),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主机(100)以及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雾化器(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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