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通气结构及气溶胶产生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0358395.8 | 申请日: | 2021-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5736888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8 |
发明(设计)人: | 秦箫学;朱晓玲;刘国放;赵波洋;赵贯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吉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0 | 分类号: | A24F40/40 |
代理公司: | 深圳智汇远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81 | 代理人: | 刘洁;艾青 |
地址: | 518127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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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气 结构 气溶胶 产生 装置 | ||
1.一种通气结构,安装于雾化器与主机之间,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于所述雾化器的第一部件及安装于所述主机的第二部件;
所述第一部件开设有第一气道及第一配合部,所述第二部件开设有第二气道及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用于与所述第二配合部装配,以使所述第一气道与所述第二气道之间密封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开设有与所述第一气道连通的第一气槽,所述第二配合部开设有与所述第二气道连通的第二气槽;
所述第一配合部与所述第二配合部装配后,所述第一气槽与所述第二气槽合围形成与第一气道连通及第二气道连通的密封气道。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由所述雾化器靠近所述主机一侧的底面伸出,和/或所述第二配合部由所述主机靠近所述雾化器一侧的顶面伸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凸出于所述第一部件设置,所述第二配合部凸出于所述第二部件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在垂直所述第一气道延伸方向的横截面轮廓为半圆环状,所述第二配合部在垂直所述第二气道延伸方向的横截面轮廓为半圆环状,所述第一配合部与所述第二配合部装配形成与第一气道及第二气道连通的密封气道。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气道连通的第一连通气道,所述第二配合部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气道连通的第二连通气道,第一配合部和第二配合部通过嵌套过盈配合。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气道的端口的凸起结构;
所述第二配合部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二气道端口的凹陷结构,所述凸起结构与所述凹陷结构配合实现所述第一气道与所述第二气道密封连通。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结构设置有多个。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的配合面和/或所述第二配合部的配合面设置有密封垫。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件包括用于与所述主机电连接的电极体,所述第一气道开设于所述电极体。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气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件包括安装于所述主机的通气管。
12.一种气溶胶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安装有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通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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