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有效
申请号: | 202120510341.9 | 申请日: | 2021-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553255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包吉春;袁忠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吉春 |
主分类号: | A47B31/00 | 分类号: | A47B3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9 | 代理人: | 李蕊 |
地址: | 610065 四川省成都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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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养老 机构 无人 贩卖 推车 | ||
1.一种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箱,所述底箱顶部的前侧可折叠设置有展板,所述底箱顶部的后侧设置有推手,所述底箱底部的前侧和后侧分别设置有车轮和平放支撑架;所述底箱的顶部固定有屋架,所述屋架内设置有多层倾斜的置物板,所述置物板的边缘固定有挡条,所述置物板的一侧设置有塞钱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放支撑架包括通过所述底箱的底板向后侧延伸的水平板以及固定于水平板远离所述底箱一端的门型支撑板,所述门型支撑板垂直固定于所述水平板的底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箱上固定有向两侧延伸的中心轴,所述车轮转动套接于所述中心轴上,所述车轮的轮面与所述门型支撑板的底面齐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展板通过90°折叠铰链与所述底箱的侧板连接,所述90°折叠铰链上设置有能自动锁死铰链的刹止机构,所述展板的顶面与所述底箱的顶面齐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屋架包括底端固定于所述底箱顶面上的墙框架以及固定于墙框架顶端的屋脊架,所述墙框架上固定于有与其等高的且用于安装所述置物板的安装立柱。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板与水平面的倾斜夹角为10°~30°。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条合围于所述置物板的底边和两侧边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老机构用无人贩卖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板距离地面的高度小于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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