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120520178.4 | 申请日: | 2021-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747198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3 |
发明(设计)人: | 胡伟杲;侯克柱;马飞;周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00 | 分类号: | A61B17/00;A61B17/3205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31280 | 代理人: | 赵建敏 |
地址: | 200438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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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切除 组织 取出 机构 | ||
1.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包括一取物袋,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物袋的上下两端均开口,所述取物袋的下端开口为安装固定口;
还包括取物袋开合组件,所述取物袋开合组件包括伸缩骨架、伸缩杆以及拉绳;
所述伸缩杆与所述伸缩骨架传动连接,所述伸缩杆的伸缩带动所述伸缩骨架的张开与闭合,所述伸缩杆包括滑动连接的固定杆以及活动杆,所述安装固定口限位固定在所述活动杆的顶部上;
所述伸缩杆上设有用于限制活动杆的滑动极限位置的限位机构;
所述拉绳呈环状穿过所述取物袋的顶部以及伸缩骨架的顶端,且所述拉绳向下延伸出所述伸缩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绳位于所述伸缩杆外的端部安装有拉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骨架包括至少三个周向排布的夹持臂,每个夹持臂均包括相互铰接的摆臂与连杆;
所述摆臂的顶部开设有用于穿过所述拉绳的穿孔;
所述摆臂的底部与所述固定杆铰接;
所述连杆的一端与所述摆臂铰接,所述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活动杆的顶部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的顶部开设有用于给予摆臂的活动空间的缺口。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摆臂呈弧形向外突起的弯曲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一锁紧件,所述锁紧件与所述固定杆铰接;
所述活动杆上开设有嵌入所述锁紧件的限位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物袋的上端开设有用于穿过拉绳的穿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的顶部与端盖可拆卸连接,所述安装固定口夹持固定在所述活动杆与端盖之间;
所述端盖的中央开设有用于拉伸穿过的通孔。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的顶部螺纹连接有一底座,所述底座上安装有把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术中切除组织物取出用取出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的内径为17-21mm,所述活动杆的外径为23-26mm;
所述固定杆的内径为28-29mm,所述固定杆的外径小于32mm;
所述固定杆的长度为8cm-12cm;
所述活动杆的长度为18cm-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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