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推进式建筑机械有效
申请号: | 202120665685.7 | 申请日: | 2021-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61938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C·伯宁;S·德拉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特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C23/088 | 分类号: | E01C23/088 |
代理公司: | 重庆智鹰律师事务所 50274 | 代理人: | 唐超尘;刘贻行 |
地址: | 德国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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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推进 建筑机械 | ||
1.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包括:
-机架(8);
-至少三个行进装置;
-至少一个作业装置,用于对地面摊铺路面(3)进行作业;
-用于驱动至少两个行进装置的至少一个液压驱动系统(70),其中液压驱动系统(70)包括至少一个液压泵(78);
-其中液压驱动系统(70)包括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和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用于驱动第一被驱动行进装置(16),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分别用于驱动其余的第二被驱动行进装置(12),其中第一齿轮箱(90)布置在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和相关联的第一被驱动行进装置(16)之间,并且其中第二齿轮箱(92)分别布置在其余的第二被驱动行进装置(12)和相应的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之间;
其特征在于:
-第一齿轮箱(90)在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与相关联的第一被驱动行进装置(16)之间的传动比低于第二齿轮箱(92)的相应传动比,所述第二齿轮箱(92)分别布置在相应的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和相应的第二被驱动行进装置(12)之间;和/或
-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的排量体积小于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的最大排量体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箱(90)的传动比比相应的第二齿轮箱(92)的传动比低至少15%,和/或所述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的排量体积比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的最大排量体积小至少1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箱(90)的传动比比相应的第二齿轮箱(92)的传动比低15%至50%,和/或所述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的排量体积比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的最大排量体积小15%至50%。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第一齿轮箱(90)和/或第二齿轮箱(92)是行星齿轮箱。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驱动系统(70)包括液压分流器,所述液压分流器将液压体积流量分成多个部分体积流量,其中第一部分体积流量(98)驱动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并且其余的部分体积流量(100)分别驱动一个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驱动系统(70)包括可控阀(76),可控阀(76)在分配给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中的供应管线(82、84)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控阀是节流阀或体积流量控制阀。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四个行进装置,所有这些行进装置都能够借助于所述液压驱动系统(70)驱动。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三个行进装置中的至少一个实现为能够枢转的行进装置,使得该能够枢转的行进装置能够围绕至少一个竖直的枢转轴线相对于机架(8)在第一枢转入位置(28)和至少一个第二枢转出位置(26)之间枢转。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固定排量马达布置在能够枢转的行进装置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可变排量马达(72)是液压轴向活塞马达。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泵(78)是液压轴向活塞泵。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推进式建筑机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固定排量马达(74)是不能够调节的轴向活塞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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